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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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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攀枝花市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贯彻国家、省、市住房与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建设系统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全市住房改革及住房保障政策;负责制定辖区住房保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负责辖区廉租住房分配、管理和补贴发放。

三、承担权限范围内城乡建设管理职责。指导全区城乡建设,指导制定村镇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建设方案,并指导组织实施。负责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我区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政策,按照城市规划拟定编制新区开发计划和旧城改造计划,经批准后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负责综合协调管理全区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工作,并组织实施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五、负责辖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参与辖区各类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工作;参与建筑工地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理工作。

六、承担在权限范围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参与辖区房地产市场监管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负责指导监督辖区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辖区房改房维修及其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对建筑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监管;参与权限范围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参与辖区建筑工程验收;负责建筑施工工地、城市房屋拆迁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八、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事项,负责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和验收备案抽查职责。

、承担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安置职责。负责组织调查采煤沉陷区居民基本情况,负责采煤沉陷区高危房居民的过渡搬迁安置和搬空危房的拆除。制定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安置计划,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居民安置点建设。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人民防空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

1.有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切实解决我区城镇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

2.有序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全流程改革,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市政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过程;推进全项目改革,包括全区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推进全事项改革,将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

十四、在移民搬迁安置方面的职责分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承担辖区沉陷区安置等城市搬迁安置职责。格里坪镇负责农村拆迁安置职责。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承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职责。

十五、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贯彻中央、省、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采煤沉陷区规划编制、项目争取相关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督促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做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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