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6-01-07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应急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起草背景

为做好2026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森防指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有关规定,起草了《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二、起草过程

202512月,森防指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四川省人民政府2026年草原防火命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结合我实际,组织起草了《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防火形势日趋严峻,防火命令发布工作紧急,2025121—127日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征求格里坪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意见,2025123—1210日,通过西区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建议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后,区委政法委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可实施。区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5条,采纳2条,未采纳第234条意见,未采纳意见协商一致。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防火期。2025年全森林草原防火期为11日至630 日、121日至1231日,其中21日至531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因气候条件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森林草原防火期和高险期的,由区人民政府另行确定公布实施

(二)划定防火区。辖区范围内所有林业用地及距离林业用地边缘以外100米范围内(城区除外)为森林防火区。发布森林草原火险橙色、红色预警时,区政府应当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防火区内生产经营企业、施工工地应当停止野外动火施工作业;必要时,区政府对高火险区实施封禁管理,除封禁区域内居民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人员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

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应当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擅自野外用火。确因特殊情况需在 森林草原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应当按规定报区政府审查批准,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确定专人管理和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的前提下实施。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规定设立临时性的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检查。凡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防火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凡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五周五缘可燃物清理,建立隐患台账及责任清单,实行销号整治。对森林防火区内的重点地段、重点目标和输配电线路等重要设施,以及在森林草原火灾危险地段的公路、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和通信设施等,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应当开设必要的防火隔离带,清除可(助)燃物,加强动火作业管理和安全检查,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在7级及以上强风等异常天气下,对穿越林牧区35千伏及以下输配电线路,应当按照规定果断采取拉闸避险措施。要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警示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和文明安全用火,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

(五)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森林草原火险预测预报预警,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机制。各类扑火队伍要常态化开展实战训练演练,做好扑火准备,高火险时段在重点地段靠前驻防、带装巡护。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和负有森林草原防灭火任务的部门(单位)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出现火情,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并上报火情信息,立即采取安全科学有效的措施有序组织开展扑救

(六)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全面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林长制落实第一责任人防控责任,建立健全镇(街道)防灭火责任落实机制,构建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要压实属地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实行区领导包镇(街道)、镇(街道)领导包村组(社区)、村组(社区)干部包户、护林员包山,推广村(居)民防火协作共管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火险等级、火险区划等划分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和职责任务,实行网格化管理。林区毗邻单位签订联防协议,落实联防联控责任,协同做好联防区域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和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公安、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火,严格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对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按规定及时查清原因、评估损失和分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情报警电话。森林草原火情报警电话:12119;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12—5555146;区林业局电话:0812—5760171;市公安局西区分局电话:0812—5558197

政策文件链接:http://www.pzhsxq.gov.cn/zwgk/zfwj/qzfwj/10266272.shtml

审核: 田恬   责任编辑: 任彦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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