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6日在攀枝花市西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西区人民政府
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西区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2023年,全区上下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和四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按照省委“总牵引、总抓手、总思路”和市委“精明增长”战略要求,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和“一区一城”战略目标,严格执行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全力以赴稳经济、抓收入、优支出、保重点、防风险、强监管,全年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2023年决算情况
(一)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53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同比增收1,468万元,增长5.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1,5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9%,同比增收2,874万元,增长33%;非税收入完成16,95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9%,同比减收1,406万元,下降7.7%。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93,848万元,同比增支3,647万元,增长4%。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有关政策办理市对区的财政结算后,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决算的平衡情况是: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533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7,521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50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5,64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9,372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债务转贷收入19,42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万元,上年结转20,4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155,984万元。总收入减去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84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61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6,665万元,根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万元后,年终结余36,826万元。结余资金按规定清理后,结转下年继续使用36,826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与向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全区新增上级补助收入1,4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新增1,424万元;全区减少上解上级支出789万元,结余增加2,2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新增1,424万元。收支变化原因主要是:根据上下级结算变动调整补助数和上解数。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1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5%,同比减收6,909万元,下降62.6%。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现19,068万元,同比增支4,655万元,增加32.3%。
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12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150万元,上年结转693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债务转贷收入21,9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为27,919万元。总收入减去当年基金预算支出19,06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294万元,年终结余1,557万元。结余资金按规定清理后,结转下年继续使用1,557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与向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20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201万元。总收入减去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1万元,年终无结余,实现收支平衡。
与向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二)总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3年,区级总预备费预算800万元,实际支出800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棚改还本付息、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等急难险重的应急支出。
(三)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33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超收收入已全部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四)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2023年年初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65万元,全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因财力不足产生的民生支出缺口,加上超收收入调入33万元,年终结余33万元。
(五)“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23年,区级部门使用“三公”经费408.5万元,同比下降1%。其中,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33.8万元,较上年增长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4.7万元,较上年减少9.5万元。
(六)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上级下达西区转移支付补助88,87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504万元,占比为2.8%;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5,645万元,占比为85.1%;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723万元,占比为12.1%。
(七)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西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85,380万元,年底全区债务余额为158,639万元。2023年,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8,760万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22,620万元,偿还到期政府债券23,959万元后,债务余额为176,06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23,51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2,541万元),同比增加17,421万元,控制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之内(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5,51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4,456万元)。
二、重大政策执行情况
(一)开源节流、积极争取,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一是加强收入组织管理。在财力紧张、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加强分析研判,全力挖潜增收,强化财税协同配合,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挖掘产业链、供应链环节的潜在税源,及时将“税源”变“税收”。全年实现税收收入11,576万元,同比增长33%。全方位、多层次挖掘非税财源,做好辖区内收入征管入库工作,确保特许经营权出让收入、“两教”附加、国有资产资源处置等重点收入均衡入库。全年实现非税收入16,957万元。二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格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严控预算外增支,对于必需的新增支出,优先通过调整部门年初预算支出结构、统筹整合上级补助等渠道解决。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严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通知》,大力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全年“三公”经费支出408.5万元,同比减少1%。三是加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预算统筹和盘活存量资金力度,严格落实财政资金“三项清理”制度,及时对“闲置沉淀、低效无效、预算结余”资金进行清理收回,全年盘活存量资金32,381万元,统筹用于全区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减灾等重点领域支出,让有限的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关键处。四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坚持把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支持作为拓展财力增长的重要举措,抢抓国家扩大内需、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等利好政策叠加窗口期,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全年共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28,828万元,同比增长12%。聚焦地方政府债券投向领域,大力组织债券项目入库,积极向上沟通协调,努力提高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和再融资债券发行额度,全年成功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1个、地方政府债券项目7个,争取债券资金41,38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8,760万元,再融资债券22,620万元),有效缓解区级重点民生、重点产业项目建设资金和政府偿债资金的压力。
(二)保障重点、精准施策,激发活力惠企利民
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紧盯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提高政策执行及时性、精准性、成效性,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全年新增减税降费6,736万元,切实降低经营主体税费负担。二是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积极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组织召开专场推介暨政银企对接会、企业家座谈会,成功推动项目投放3个,涉及资金超120,000万元。帮助企业获得“园保贷”1,905万元,支持森田新能源、构美科技、泓岩科技等企业发展。开展“制慧贷”融资试点,出资75万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三是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始终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实施“三保”预算事前审核及预算执行监控,全年安排“三保”支出79,901万元,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持续加大民生投入,聚焦就业创业、困难群众救助、医疗保障、教育助学等重点领域,全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0%。全面贯彻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全年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及时分配、下达支付直达资金18,529万元,支付率达94.5%,推动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落地见效、直接惠企利民。四是强化重点项目要素保障。紧扣“一区一城”战略目标,聚焦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产业发展、城市更新、城乡融合等重大战略部署,积极筹措资金,扎实做好项目要素保障。全年安排5,196万元保障天稀锂电年产2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鞍钢25万吨煤焦油深加工等项目招引落地;安排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化工园区整治提升资金9,075万元,进一步完善了物流大道、格里坪消防站等园区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助力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安排9,268万元,保障城市“三点”“三线”提升、“四花”打造、5个老旧小区改造、城区内涝整治、雨污分流等项目顺利推进,助力城市更新建设加力提速。
(三)深化改革、聚力增效,巩固财政改革成效
一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深入推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抓好事前绩效目标编审、事中绩效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等重点环节。推动部门整体支出与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全覆盖,对15个项目、10个部门整体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2,957万元,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二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通过完善区属国企管理制度体系、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规范企业投资、融资、对外借款及担保行为等探索激发国企市场化潜力,2023年区属国有企业经营性收入、资产总额同比分别增长423%、11.8%。三是规范投资项目评审。始终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不唯增、不唯减、只为实”的评审理念开展评审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服务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年完成财政评审项目23个,送审金额22,040万元,审定金额19,761万元,审减金额2,279万元,审减率10.3%。
(四)未雨绸缪,规范管理,筑牢风险防控底线
一是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坚持把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任务,以控促防兜牢债务风险底线。妥善处置和化解存量债务,全年统筹安排资金7,077万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到位再融资债券22,620万元,优化政府债务期限结构,缓解财政即期支出压力;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8,760万元,为辖区重点基础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隐性债务10,358万元,清偿企业欠款5,604万元,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二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深入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基层“三保”、地方政府债务、预决算公开等12个领域在全区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防范财政资金使用风险。全年累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7次、巡察工作2次、检查单位125户,督促完成整改资金1,623万元。三是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坚持“疏堵并举,防治结合”原则,着力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积极探索防范非法集资新机制、新形式、新渠道,从源头预防化解金融风险,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金融环境。全年开展地方金融组织合规性经营检查、非法集资宣传活动20余次,企业经营行为不断规范,群众风险防范意识有所提高。
三、落实人大决议情况
2023年,区政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主动接受人大审查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切实加强预算管理、政府债务、预算绩效、财政监督等方面工作。分别向区人代会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2022年财政决算、2023年调整预算方案、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等情况。认真落实区人代会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充分吸纳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不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稳增收”与“强保障”压力加大,有限的新增财力在保障“三保”和重大民生支出后,难以满足政府偿债、企业清欠需求,财政运行处于“紧平衡”状态,财政风险防控形势严峻。对此,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锚定目标、开拓进取、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和“一区一城”建设贡献财政力量!
以上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5.攀枝花市西区2023年“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说明.docx
6.关于西区2023年度重点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报告.docx
分送: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相关列席人员
攀枝花市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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