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2-07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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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02-05
  • 发布日期:2021-02-07
  • 文  号:攀西府办发〔2021〕7号
  • 有 效 性 :1

                               攀西府办发〔20217

 

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川办发〔202058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攀办发〔20214要求,全面掌握我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开展全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摸清我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我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切实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普查范围及内容

本次普查是提升全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调查,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居民等。

根据我区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灾害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资源(能力)、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等。

三、普查时间安排

2021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在建立区、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宣传和培训等工作基础上,统筹开展全区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上报普查成果。

四、普查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攀枝花市西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普查实施中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上报工作,充分利用专业第三方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设全区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全区普查系列成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区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防震减灾办分别负责制定全区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专项普查及风险评估与区划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全区房屋建筑、市政设施承灾体专项普查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全区公路水路承灾体专项普查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西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全区涉及民用核设施、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重点隐患调查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或配合做好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是普查工作的实施主体,要成立相应的普查小组,按照省、市、区普查实施方案和办法,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齐配强人员队伍,做好本地区普查各项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本镇、街道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普查数据成果审核汇总上报。

(二)做好经费保障。按照国家及省、市统一安排,全区普查经费以地方保障为主,争取向上级部门申请普查经费。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确保经费按时落实到位,要对已安排各领域的常态化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工作经费,优先用于普查工作,普查工作结束后按原渠道安排使用。区级财政负责区本级相关支出及区级部门承担的跨镇、街道普查工作相关支出,并给予地方适当补助。资金来源通过相关领域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和区级现有常态化风险调查、隐患排查等工作经费对应安排。

(三)坚持依法普查。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四)强化质量控制。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抓好普查培训,尤其是技术培训,有效提升普查人员业务能力和作业队伍作业质量。要认真按照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质量控制要求,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普查成果完整、真实、可靠。

(五)营造浓厚氛围。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宣传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普查工作。

 

附件:攀枝花市西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doc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25

审核: 朱冠军   责任编辑: 兰香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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