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西区医疗保障局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单位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下设一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独立编制机构数2个,编制人数22人,其中公务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2人,使用人才交流中心事业编制3人,临聘人员3人。
(二)机构职能。
西区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以及药品、医用耗材招采具体经办业务,制定、完善业务经办管理规程。负责对定点医药机构执行政策规定和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进行指导和检查。承担全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审核。承担离休干部、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警察)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退休干部及其他医疗照顾人员医药费用审核报销的具体业务工作。参与医疗保障业务经办信息系统建设。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末实有人数25人,其中公务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4人,机关工勤1人,使用人才交流中心事业编制3人,临聘人员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单位2024年全年预算收入总计653.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9.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1万元。
按功能分类来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6万元,占全年预算收入的5.53%;卫生健康支出584.69万元,占全年预算收入的89.50%;城乡社区支出3.39万元,占全年预算收入的0.52%;住房保障支出28.74万元,占全年预算收入的4.40%;其他支出0.32万元,占全年预算收入的0.05%。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全年预算数653.3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数653.3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全年预算数382.56万元,项目支出全年预算数382.56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来看,人员经费351.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84%;公用经费31.21元,占基本支出的8.16%。
项目支出全年预算数270.74万元,项目支出全年实际支出数270.74万元,按功能分类来看,卫生健康支出267.0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8.63%;城乡社区支出3.3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25%;其他支出0.3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12%。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部门绩效目标制定
加强党的建设。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推进政策落地、待遇落实。落实好医疗保障政策,强力推进参保扩面工作。做好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的政策衔接,做好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按时支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积极向市局建议调整重大疾病政策,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相关政策方面的调整。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保障机制,创新救助方式、提高救助水平。
切实推进医保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积极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将《攀枝花市西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请相关会议审议,牵头推进相关工作,做好定点医疗机构DRGS按疾病分组结合点数法付费方式改革的协调、落实工作。
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以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各种形式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要求辖区定点医疗机构正视问题,切实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自查整改,深入查找违规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
做好参保扩面工作。协同区税务部门,做好2024统筹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经办工作,确保应保尽保;继续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工作,让辖区群众应知尽知。继续加强部门联动,信息协同共享。
夯实经办基础建设工作。推进窗口经办工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做好公共服务事项下沉和政务一体化工作,探索基层医保网格化服务管理,实现县乡村全覆盖。抓好管理和分类培训。实现区、镇(街道)、村(居委会)全覆盖。继续加强经办人员政策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不断提升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2.目标实现
(1)城乡居民医保区级财政补助资金、参保扩面专项工作经费(预算支出180.46万元,执行率100%)。
绩效目标: 2024统筹年度享受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的具体人数48969人。
完成情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2024统筹年度享受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178.74万元已完成拨付。同时,完成1.73万元2021年参保扩面补助经费拨付。
(2)医保基金监管专项经费(预算支出3.00万元,执行率100%)。
绩效目标:全年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2轮次,共200家次以上;并通过“清零行动”“专项治理”“随机抽查”“回头看”等配合省、市开展飞行检查,加强对“两定”机构的监管;且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次数不低于上年。
完成情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2023年家庭医生签约考核现场检查,7家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结果均为良好及以上,切实保障群众健康。考核评估辖区19家定点医疗机构、69家定点零售药店2023年度履行服务协议条款情况,87家定点医药机构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组织辖区全体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基金使用信用承诺签约活动,现场签订信用承诺书并签名公示,承诺自律管理、诚信服务,增强定点医药机构行业自律意识。
(3)城乡医疗救助及彩票公益金(预算支出57.51万元,执行率100%)。
绩效目标:医疗救助4000人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大于等于28%,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大于等于70%。
完成情况:2024年12月31日,持续优化医疗救助工作流程,与民政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动态管理困难人员信息。针对不同救助对象与需求,积极开展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并资助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参保,维护困难群众医保权益。全年救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10231人次,医疗救助资金支出308.37万元。其中,住院救助困难群众1050人次,支出166.89万元;门诊救助困难群众7803人次,支出100.10万元;资助1378名困难人员参保,资助参保金额41.58万元,困难群众参保率达100%。
(4)离休干部、二残、特殊对象补助经费和建国初期参加革命退休干部医疗补助(预算支出12.27万元,执行率100%)。
绩效目标:一名建国初期参加革命退休干部在一个统筹年度内,医保个人账户上账0.4万元;市本级2003年度以前离休干部缴费标准为15000元,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缴费标准为每人10563元。
完成情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离休干部、二残、特殊对象补助经费每月按时完成。
(5)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支出14.10万元,执行率100%)。
绩效目标:加强经办能力建设,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各类人群参保和医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深化医疗保障系统作风建设,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完成情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为让更多人员熟悉医保政策,懂得了人人参保、按时续保的重要意义,也对医保相关政策有了更深入全面的了解,能够好的从此项关乎自己切身利益的惠民政策中受益。
(6)争取资金工作经费(预算支出3.39万元,执行率100%)。
绩效目标:加强经办能力建设,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各类人群参保和医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深化医疗保障系统作风建设,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完成情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为让更多人员熟悉医保政策,懂得了人人参保、按时续保的重要意义,也对医保相关政策有了更深入全面的了解,能够好的从此项关乎自己切身利益的惠民政策中受益。
3.支出控制
本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制定《财产管理制度》,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且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明确了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本单位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一方面做到账簿上所反映的有关财物、款项的结存数同实存数一致;另一方面通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4.执行进度
1-8月,我单位基本支出317.40万元,项目支出27.2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医保区级财政补助资金、参保扩面专项工作经费0万元,医保基金监管专项经费2.1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17.51万元,离休干部、二残、特殊对象补助经费和建国初期参加革命退休干部医疗补助5.80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0.00万元,争取资金工作经费1.75万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基本支出382.56万元,项目支出270.7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医保区级财政补助资金、参保扩面专项工作经费180.46万元,离休干部、六残、特殊对象医疗补助经费和建国初期参加革命退休干部医疗补助支出12.27万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经费支出3.0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及彩票公益金57.51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出14.10万元,争取资金工作经费3.39万元)。
5.预算完成情况
结合本单位2024年的部门预算,根据本单位发展实际需要,本着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完成了2024年部门决算的编制工作,使预算更加切合实际,利于操作,确保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本单位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区直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团结意识、大局意识和发展意识,不断转变思路、创新机制、优化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履行应尽的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对我单位现有职责任务和业务活动进行了全面梳理,确定了绩效考核指标,内容涉及各个方面。认真分析研究指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并开展常态化、针对性的督促检查,有效推进了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截止2024年底,承担的绩效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
6.资金结余率
本单位2024年全年预算数653.3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数653.30万元,无资金结余。
7.违规记录等情况
本单位在预算开展过程中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2024年预算绩效评价情况,我单位2025年工作安排如下:
1.全力推进参保扩面。
协同税务部门,做好2024统筹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工作,让辖区群众应知尽知。计划2024年8月组织开展2025统筹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人员业务培训,9月1日正式启动2025统筹年度城乡居民参保扩面工作,计划开展三次以上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参保意识。
2.抓牢抓实基金监管。
计划1-3月开展西区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签订2025年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协议。4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活动。5-11月开展2025年医保基金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和全覆盖现场检查,迎接国家、省医保局抽查复查及飞行检查,开展2024年定点医药机构及医保医师信用评价工作。
3.确保落实医保待遇。
做好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按时支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做好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发放及解释等工作,预计12月底全面完成辖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个人医疗账户上账工作;积极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切实为困难群众解决医疗负担过重的难题。
4.持续深化医保改革。
积极配合市医保局推进按疾病相关分组(DRG)付费方式改革,做好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和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前期准备工作。
5.优化提升经办能力。
加快推进电子医保凭证推广应用和药品耗材追溯码工作,及时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工作进度。推进窗口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打造2个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一体化服务网点试点,提升参保群众看病就医体验。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自2019年2月28日医保局挂牌成立以来,完成了机构设置和人员转隶,承接了医疗救助和城镇职工医保等工作,按照“保基本、保运转、惠民生、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在平稳推进医疗保障工作的同时,加大支付方式改革力度,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优化医保经办流程,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实利益,不断提升参保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安全感,西区医疗保障局按预期绩效目标圆满完成各项医保工作任务。
(二)存在问题。
机构改革后续工作尚未完成,人员转隶未完全到位,办公场地未最后确定,绩效目标的设定不够规范,干部职工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缺乏系统的认识,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干部职工应充分认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单位应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培训,提升经办人员业务水平。项目科室要积极配合财务人员,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绩效指标值,切实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机构改革后续工作。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附件1:攀枝花市西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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