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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行政审批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3-03-14 阅读次数: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行政审批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西区行政审批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西区行政审批局部门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西区行政审批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组织拟订全区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指导实施。

  2.按照省、市、区部署和要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负责对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集中办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办事流程,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和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协调审批事项涉及的各职能部门完成现场勘查、技术论证、社会听证、行政收费等。

  3.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并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和监督区级部门(单位)政务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相关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工作。

  4.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进驻部门(单位)的政务服务工作,审核进驻政务服务事项。对部门(单位)独立设置的办事大厅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5.负责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7.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目标,努力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办事流程,加快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举措,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政,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1)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西心为你”政务服务品牌。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营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的浓厚氛围;把健全服务制度、拓展服务深度、提升服务温度作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先手棋”,延伸服务触角,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着力打造西区政务服务新品牌。

  (2)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是按照中央、省、市相关部署,加强横向和纵向的衔接,全力推进国家清单13项、省级清单27项 “一件事一次办” 事项在西区落地落实。二是努力推动“无差别综合窗口”高效运转。通过人员划转、统一招聘等方式充实工作力量,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无差别综合窗口”实质化、高效运转。三是有效运用省、市“一网通办”有关工作机制,持续推进高频事项“跨域通办”和“一件事”在西区落地落实,按期保质完成阶段工作任务,全区“一网通办”能力显著增强。

  (3)聚焦标准规范,全面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一是加快推进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体系“三化”建设,完善功能布局,加强运行管理,选取符合条件的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站创建省级试点。二是持续提升大厅科学管理水平。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工作措施,筑牢安全防线;持续实施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完善大厅服务功能,满足办事企业和群众需求;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推动政务大厅服务预约办、帮代办、延时服务、绿色通道服务、上门服务等服务模式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解决群众后顾之忧。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股室5个,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西区行政审批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攀枝花市西区政务服务中心),代管事业单位1个(攀枝花市西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西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西区行政审批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西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336.4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5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336.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4.44万元,占84.5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2万元,占15.46%。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33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44万元,占84.54%;项目支出52万元,占15.46%。

  西区行政审批局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及项目等支出。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全局在职职工全年的工资、津贴补贴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务服务大厅中央空调、网络维护、电话通信、租赁绿植等进行专业化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等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9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奖金、办公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单位的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14.9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规定为在职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务服务大厅中央空调、网络维护、电话通信、租赁绿植等进行专业化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1.05万元,主要完成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6.4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4.44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4.9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0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4.4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4.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93万元,占78.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5万元,占8.98%;医疗卫生支出14.91万元,占5.24%;住房保障支出21.05万元,占7.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99.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的工资、奖金、办公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22.9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的工资、奖金、办公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5.5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3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规定为行政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8.2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规定为事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0.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规定为行政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8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规定为事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1.0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4.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上升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接待任务。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调研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xx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0.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政务大厅运行经费。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0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49万元,增长2.45%。包括:办公费6.4万元、差旅费4.8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工会经费2.7万元、福利费0.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48万元。2023年,西区行政审批局下属西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2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0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49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口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5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5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 

   ①行政单位离退休: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③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④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第四部分  附表

 附件:1.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编报说明.doc

           2.西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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