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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29 阅读次数: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简介..............................1

  (二)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重点工作................1

  二、机构设置情况.....................................................................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预算情况.........................................................4

  (二)支出预算情况.........................................................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8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9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0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1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0

  (一)机关运行经费........................................................10

  (二)政府采购情况........................................................1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10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10

  十二、名词解释........................................................................10

  附件...........................................................................................1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简介。

  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

  (二)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重点工作。

  1.扎实推进“三个体系”建设。推动服务体系全面做实、规范运行。深入落实“五有”、“全覆盖”要求,加快实现从“有”向“优”转变。推动工作机制更加完善、顺畅高效。完善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健全促进社会力量参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激励机制。推动政策制度系统完备、落地见效。研究制定就业创业促进方案,巩固深化“蹲点抓落实”成果,建立上下联动抓落实长效机制。

  2.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水平。一是抓好基层服务站等标准化建设,探索线上退役军人“服务超市”建设和“网上服务中心(站)建设”,落实“军人退役一件事”办理,切实提高退役军人办事便利度。二是管好用好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资金,积极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退役军人困难帮扶。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加强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提高法律援助窗口站点服务质量。四是推进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特色化发展,擦亮“木棉花”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品牌。

  3.推动政策落地落实。不断推动《攀枝花市西区“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规划》落地实施;常态化开展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动态采集、优化全区退役军人数据,扩大优待证使用场景;全面落实优待政策,持续做好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调整,进一步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身份认定工作。

  4.为退役军人更好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提升能力。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扩大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覆盖面,支持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教育。加强就业创业服务,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完善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搭建干事创业平台,开展“退役军人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养行动,努力实现退役军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5.提升防范化解矛盾风险能力。抓实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建好隐患排查、问题整改、责任落实“三张清单”,完善“发现、整改、督查、销号”管理机制。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军地协作、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运行体系,做深做实做细风险防控工作,持续推广、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下大力气推进重复信访集中治理、信访积案化解专项工作,解决合理诉求,依法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6.不断深化拥军支前工作。大力宣传功臣模范和“最美拥军人物”“最美退役军人”等先进典型,组织开展“最美拥军人物”“最美军嫂”等评选活动,全力抓好攀枝花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西区创建工作。紧紧围绕解决部队现役军人“三后”问题,建立健全军地互相支持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拥军支前工作的意见》。持续开展“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活动,不断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全面落实优待政策,进一步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身份认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光荣牌悬挂等工作。落实新兵入伍“四尊崇”、退役返乡“五关爱”、日常关怀“六必访”等制度。

  7.全力为双拥模范城创建贡献西区力量。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省、市、区安排部署,扎实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继续加强双拥工作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严格督导奖惩,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完善军地协作机制,构建新时代双拥工作格局,进一步推动在军地双向支持上取得新成效。严格落实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对照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要求,凝聚整体合力,固强补弱,固本强基,共同推进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双拥工作整体水平,不断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为攀枝花市2024年争创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贡献西区力量。

  8.全面抓好自身建设。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警示教育。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围绕服务中心大局,推动实现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队伍建设更强、工作机制更优、工作成绩更显著的目标,以高质量机关党的建设引领退役军人事务高质量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攀枝花市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

  

攀枝花市西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511.5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3.88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收入预算511.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1.5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支出预算51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44万元,占31.56%;项目支出350.1万元,占68.4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1.5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1.5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1.5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3.88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8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62万元,占95.72%;卫生健康支出9.65万元,1.89%;住房保障支出11.99万元,2.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0.2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15.3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为75名义务兵家庭发放家庭优待金,营造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双拥氛围,保障义务兵家属合法权益。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144.6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八一走访,优抚对象自然增长金、价格临时补贴、护理费、生活费等优抚资金发放。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55万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发放。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使参保对象的基本医疗得到有效保障。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74.0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奖金、办公费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92万元,主要用于:增设大型户外双拥公益宣传牌4块,印制双拥宣传单3万份,增设双拥宣传标识标牌和双拥标语20块,打造双拥广场、双拥公园、双拥共建示范街、双拥林、双拥公园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51.1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的工资、奖金、办公费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维护等服务保障工作等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0.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通过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资助优抚对象参保,有效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

  15.住房保障支出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1.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1.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9.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1.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使用因公出国(境)经费。

  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台办)批准的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接待任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使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情况说明

  2024年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5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16万元,增长1.38%。

  (二)政府采购情况。

  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350.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350.1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反映军队转业干部(含选择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军士)教育培训、管理服务、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攀枝花市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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