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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水利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0-06-29 阅读次数: 来源:区水利局

  目录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7、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表

  8.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区水利、水土保持、水资源行政管理的制度建设,拟订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江河湖库的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节约用水、防洪规划等重要水利规划,组织有关全区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中涉及水利、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论证工作。

  2.负责全区水资源统一管理。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合理配置水资源,统筹兼顾和保障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 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3.负责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分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拟定全区节约用水政策和指导节水工作。

  4.负责全区水利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监管区政府授权管理的区级水利资产,负责全区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业务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水利、水土保持、水资源基本建设的指导并实施行业监督;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6.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水利、水土保持、水资源的法律法规及执法工作;查处辖区内重大水事纠纷;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7.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监测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审批、实施、监督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8.负责辖区内河道、水库、湖泊(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水区、滞洪区)、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河道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对占用河道、河堤通道设施(包括临时设施)等行为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河长制相关工作。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指导全区水利发展和水利行业劳动保护、科技推广、安全生产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2.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1.抓好工程建设,强化行业监管

  2. 细化实化河长制,持续加强河湖管理保护

  3. 强化水行政执法,不断提高依法治水管水能力

  4. 坚持预防为主,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5. 突出节水优先,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股室3个,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单位名称),其他事业单位2个(水利工程运行中心、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282.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7.35万元,占94.69%;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万元,占5.31%。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28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54万元,占82.72%;项目支出48.8万元,占17.28%。其中基本支出行政运行84.28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2.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2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4.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6万元、其他水利支出108.8万元、住房公积金17.18万元,项目支出48.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2.3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2.34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64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18万元。项目支出48.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2.3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66.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54万元,占82.72%;项目支出48.8万元,占17.28%。其中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84.28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108.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4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5.27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2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36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7.18万元,

  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10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3.8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1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4.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7.42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

  公用经费4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差旅费、党建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近两年未安排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无增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车辆数无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皮卡车2辆,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公务车辆运行维护。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28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345万元,降低7.22%。包括:办公费0.679万元、差旅费0.4万元、工会经费0.089、福利费0.17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底,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资金共计48.8万元,其中,防汛抗旱项目6万元、河长制项目10万元、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维保项目17.8万元、水土保持工作项目1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运转性项目、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的支出安排数。

  5.“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020部门预算公开编报说明(水利工程运行中心).doc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水利工程运行中心).xls 攀枝花市西区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说明(2020年水利工程运行中心) - 副本.docx 防汛抗旱经费.xls 河长制工作经费.XLS 山洪灾害维保.xls 水土保持项目.XLS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攀枝花市西区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说明(2020) - 副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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