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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预算公开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20-06-26 阅读次数: 来源:xqscjjg

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7、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表

8.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拟订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负责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配合协助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3.负责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协助开展有关反垄断调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开展动产抵押登记。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指导攀枝花市西区消费维权和个体经济指导服务中心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按规定权限组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0.负责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安全监督和安全应急管理。承担全区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安全监测、检查和处罚。参与省、市市场监管局和省药监局组织的监督检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 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推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全区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指导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服务促进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8.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1.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一要继续深化“自公告”制度。深入推进小微企业自公告平台的完善与运用,扩大使用率,实施企业登记小时清单制,让“一次都不跑”成为对企业服务常态。二要有序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健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三要持续优化“全程网办”,推广“营商通”掌上服务平台,拓展“智慧政务+金融服务”功能。四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成好各类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户注册登记工作。

2.守牢四大安全底线,强化民生保障。

一要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切实履行党政同责要求,深入实施《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堂的监管力度,强化对食品小作坊提档升级的指导力度。突出抓好酒类、米面油、肉蛋奶、果菜茶和特殊食品等重点食品安全,扎实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二要严守药品安全底线。以疫苗、麻精药品、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中药饮片、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血液制品、终止妊娠类药品等高风险品种及冷藏冷冻储存药品、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国家基本药物为监管重点,强化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提高抽样品种针对性、基层抽样覆盖率和被抽样单位覆盖率,及时发现药品安全隐患,做好《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检查;强化药械化安全性监测工作,切实在监测报告质量上实现新突破。探索分阶段、分类别、分批次创建化妆品经营规范单位。严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全面推广特种设备安全清单管理和“双重预防”。抓实做细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设备的安全监管,加强隐患排查,确保万台特种设备事故率低于0.38。四要严守重要工业产商品质量安全底线。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守护行动。

3.深入推进质量强区工作暨质量提升行动。

牵头开展质量强区工作暨质量提升行动,编撰《攀枝花市西区综合质量分析报告(2019)》,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科学决策;牵头拟定《攀枝花市西区2020年质量强区暨质量提升实施方案》(含考核成员单位细则);完成市质强办考核西区政府工作,对成员单位开展考核。组织质量强区成员单位、医疗养老机构、酒店对《攀枝花市康养标准体系》进行贯标。强化计量保障,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气体充装场所和涉及环境保护的强检计量器具为重点,切实守好安全、环保两条底线。重点开展节假日计量专项检查。强化认证认可监管,以建筑工程、机动车、食品安全、环境监测机构和有机产品认证为重点,持续深化检验检测乱象治理。推动沃圃生、大麦地花椒进行有机认证,力争实现有机产品零突破。加强3C认证产品监管,开展群众反映突出行业和产品专项整治。

4.切实保障市场秩序稳定。

一要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建立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有违公平竞争的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做好全区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加快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规定和做法,依法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二要加强价格监管。做好养老、教育、住房、物业等重点领域价格监管,落实猪肉和粮油蛋菜保供稳价措施,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行为。三要加强广告监管。强化导向监管,对主流媒体、规模广告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力将主流媒体广告条次违法率和时长违法率控制在 1%以内,主流媒体食品广告违法率控制在0.8%以内。四要加强网络和合同监管。开展落实电商平台责任、“网剑行动”等专项整治。持续抓好重点行业格式条款评审规范,加强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推行。强化动产抵押登记宣传普及,力争全程网办率达90%以上。五要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和提高办案水平,探索执法协作新途径,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准确、及时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新风”集中行动,做好"净网2020”“护苗2020”“秋风2020”专项执法工作六要积极推动创文工作。全力推进我局牵头负责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依法规范,常态化做好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全区打击传销相关及无传销社区的创建工作,维护正常市场交易秩序。

5.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

一要强化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重点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囤积、恶意注册等行为,严厉查处涉外、涉农、酒类等各类商标侵权案件。二要推动甲鸟牧业完成地理标志换标工作,力争启动知识产权示范县工作。三要对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的企业进行帮扶。

6.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要推进“12315”品牌建设,完善消费维权工作的规范和办理机制的梳理工作,完成“12315”投诉举报平台的整合工作及对外宣传的统一清理工作,强化数据统计分析、消费预警,加强消费投诉举报中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二要及时办理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以及现场投诉举报和“12315”电话投诉举报。完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计调查系统报表”统计上报工作;三要加强“守重”企业公示工作,继续推行普及“诚信经营示范街”工作。

7.持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一要完善小微企业注册登记“自公告”制度。二要推进破除市场垄断相关改革,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三要完善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服务机制,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8.做强做优监管基础支撑。

一要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实行抽查事项清单、“两库”动态管理,确保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总体覆盖率不低于5%。统筹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拓展监管覆盖范围。优化信用修复机制,推进失信联合惩戒和社会共治。落实企业年报主体责任,提升年报质量。二要提升法治化水平。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合法性审查和应诉等制度机制。完善单位、部门和岗位三级法治工作台账,制定依法行政法治工作导图;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和贯彻执行自由裁量权系列标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9.强化提升党建示范引领。

一要扎实推进“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活动深入开展,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奋斗精神和工作热情。二要继续提升“小个专”党建覆盖面。以加强非公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大力推广“支部+网格”精细化商业楼宇党建新模式,强化对非公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彰显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股室10个,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1个(攀枝花市西区消费维权和个体经济指导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1395.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7.19万元,占97.2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50万元,占2.76%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139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7.19万元,占97.24%;项目支出38.5万元,占2.76%。其中基本支出行政运行990.39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16.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86万元、住房公积金124.27万元,项目支出38.5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95.6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7.19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8.5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4.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5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57.1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78.9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整合,原质监人员划转至我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都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4.4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其中基本支出行政运行990.39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16.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86万元、住房公积金124.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57.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90.14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养老保险、社保、公积金、退休费等。

公用经费367.05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办公经费、差旅费、党建费、福利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00万元。

  • 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上升/下降0%主要原因是区市场监管局无该项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1.84%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9.09%。主要原因是拍卖了一台公务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9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1辆(食品安全检测车),摩托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用于执法车辆日常运行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8.5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5.9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35万元,增长2.51%(包括:电费6.08万元、差旅费32.40万元、水费3.24万元、办公费24.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万元、福利费4.44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底,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资金共计38.50万元,其中,食品、药品、商品、工业产品等抽检经费20万元、食品、药械、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经费2万元、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抽检及试剂经费2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经费2万元、知识产权开发保护利用工作经费1万元、执法办案经费5万元、质量强区经费5万元、民生计量经费1万元、驻派纪检组业务经费0.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运转性项目、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的支出安排数。

5.“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6日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关于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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