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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3-06-15 阅读次数: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人民政府

  

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人民政府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格里坪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2.研究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村(社区)以及其他所属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

  4.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建引领,统筹推进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

  5.负责对本辖区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协调党群之间的关系。

  6.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宣传、统战、

  政法、信访、保密、武装、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等 工作。

  7.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格里坪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行政机关和镇党委、镇人代会的决定、决议。

  2.制定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

  3.负责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组织和实施。

  4.负责辖区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健康、民政、

  社会保障、民族宗教、村镇建设、司法、退役军人、扶贫、安全、统计等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三农”服务工作。

  6.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防范体系,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7.负责辖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爱国卫生、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协助做好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8.负责应急管理抢险救灾工作,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等应急管理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

  9.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人大主席团、纪委、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并履行相应职责,镇工会、共青团和妇联按有关章程设置并履行相应职责。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 聚焦抓产业促振兴,以更大决心筑牢共同富裕基础

 

  推动集体经济提质增效。坚持“全域推进、逐村规划、一村一策”的乡村建设思路,抢抓全市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机遇,积极抓项目、抓政策、抓资金,力争建成一批共同富裕试点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围绕“攀花”“攀果”等特色产业,积极推动“噹噹鸡”“苏铁山药”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打响“西区泉水鱼”特色品牌,招引储备一批花木种植、水产养殖龙头企业,提升品牌影响力。

  

  • 聚焦抓项目强保障,以更强信心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精心谋划包装项目。以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为契机,精准对接政策导向,精心谋划项目包装,围绕镇域经济发展,进一步完善共同富裕、集体经济、特色小镇、中心镇建设等项目专规。强化协调保障项目。全面落实“三全服务”,围绕格里坪园区产业生态布局,加快推动化工园区红线范围内村民搬迁。切实保障鞍钢集团25万吨煤焦油深加工项目、望伦新材料新建年产10万吨新能源石墨材料项目等重大项目用地需求。

  

  • 聚焦抓建设提品质,以更实举措塑造城乡面貌新颜

 

  改建并举提升城镇形象。坚持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探索大水井新区开发新模式,稳步实施镇街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夯实复兴格里坪项目支撑,助力城乡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推进城乡融合。抢抓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政策机遇,加快推动通社道路建设,启动中心镇支线路网改造提升工程、美丽乡村路建设,力争全年新(改)建农村公路8公里。绿色发展筑牢生态屏障。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林长制、田长制、河长制,积极争取国家储备林项目落地,逐步实施低效林替换。

  

  • 聚焦抓改革添活力,以更大力度释放镇域经济潜能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继续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改革,有序承接下放权力事项,推动赋权增能。扎实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深化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创新合作交流机制。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密切与金沙江木材水运局、农科院、电子科技学校、建筑工程学校等机关、高校、科研院所往来交流,在人才交流、技术攻关、项目共建等方面深化合作。

  

  • 聚焦抓民生办实事,以更深情怀补齐民生事业短板

 

  办好群众关切实事。加大镇财政支持力度,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持续深化“一十百”民生实事办理。稳步推进格里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格里坪镇卫生院社区医养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稳步提高保障力度。优化辖区困难群众联系帮扶机制,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困难群体收入监测,精准落实低保、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惠民政策,进一步提升补贴的可及性、时效性。精准帮扶就业创业。大力实施“消底、提低、扩中”行动,深入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加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 聚焦抓安全防风险,以更严要求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坚决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完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责任体系和隐患排查机制。纵深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以“平安乡村”“平安小区”建设为基础争创省级“平安乡镇”。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粮食、食品、药品、能源、重大项目、生态环保、特种设备等领域风险管控,强化意识形态领域监管,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三定方案,格里坪镇设置 8 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5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8 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

  1、党政办公室(挂人大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等日常事务;负责组织人事、文秘档案、信息调研、财务审计、机要保密及行政后勤、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考核奖惩及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其他各综合办事机构完成下达的任务。

  

2、党建办公室(挂党群工作部牌子)。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意识形态、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等群团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主要负责产业规划发展、商贸服务业发展、统计、招商引资等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行政审批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指导推进公共事务和综合管理等职责;负责教育、卫生健康、武装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就业创业、扶贫等工作;承担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事业相关工作;根据法定职能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行政审批、证照办理、政策咨询、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调整、科技信息服务等事项;负责便民服务办事窗口的日常管理与运行保障,指导辖区内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

  

5、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挂综合行政执法队、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下放到镇一级的综合执法职责,统筹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统筹协调区级部门派驻在镇的管理执法力量;做好综合执法综合协调、监督考评工作;牵头查处辖区内违反行政法规的案件;负责城市管理、河(湖)长制、农村自办宴席管理、乡村道路安全管理、打击私挖盗采等工作;统筹辖区内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

  

6、应急管理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大数据分析以及各类应急管理等职责;组织、指导、协调镇域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镇安委会日常工作,负责全镇的应急处置相关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7、财政所。贯彻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法规和制度;负责编报年度乡镇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征缴财政收入,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管理镇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指导、监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接受委托代管村级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负责镇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8、社会治理办公室(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牌子)。主要承担基层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负责基层治理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分流交办、调度指挥、反馈督办、绩效评估等工作;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多元化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外来人口管理以及综治工作平台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二)5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格里坪镇便民服务中心(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牌子)。

       主要负责受(办)理与群众和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政务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负责政务公开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民政救助、劳动争议调解、农民工服务保障等服务性工作。核定事业编制5名。

  2、格里坪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挂畜牧兽医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林业工作站、乡村振兴工作中心牌子)。 

  主要负责农林牧副渔业生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营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水产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动物防疫、畜牧兽医等服务性和事务性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相关事务性工作,扶持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核定事业编制6名。

  3、格里坪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挂项目协调服务中心、

  农村公路交通服务站牌子)。主要负责村镇规划建设服务工作;集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日常检查;负责农村公路交通建设、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农村土地征地拆迁的安置和协调相关工作;负责镇容村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建设实施和维护等工作承办环境保护的技术服务工作。核定事业编制9名,设主任1名(按副科级领导干部管理)。

  4、格里坪镇党群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主要负责党建、党群等事务性工作;具体负责指导和组织下级党组织开展党组织建设、党务培训、发展党员,指导、办理入党申请,党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务服务;指导下级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远程教育、微党课、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等工作;指党员志愿服务队伍、群众性志愿队伍等开展服务群众的活动;指导基层党组织培养后备人才;联系指导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和双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内军队转业干部和复退军人的服务及思想教育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征兵、国防教育宣传和国防潜力调查及民兵整组工作。核定事业编制 6 名,其中,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 1-2 名。

  5、格里坪镇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挂宣传文化站牌子)。

        主要负责宣传、文化、旅游、广播影视、文艺演出、群众体育、科技推广、科普培训等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核定事业编制 5 名,其中,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不少于 3 名。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格里坪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格里坪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3050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5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刚性增长,增加民生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面的资金投入。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30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5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3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9.58万元,占48.18%;项目支出1580.42万元,占51.82%。

  格里坪镇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各项事务性工作正常开展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8.5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水电、差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及社会保障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46.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3.72万元,主要用于正式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149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及重大节日氛围营造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50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5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8.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4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6.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7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9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5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5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刚性增长,增加民生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面的资金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8.58万元,占44.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45万元,占3%;医疗卫生支出46.25万元,占1.52%;住房保障支出63.72万元,占2.18%;城乡社区支出1490万元,占48.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89.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作等支出以及行政运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02.42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环保、应急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性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36.5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作等支出以及事业运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29.61万元,主要用于:聘用、村、社区干部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0.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养老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5.6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养老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万75.18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8.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2.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9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3.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69.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37.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其他工资福利、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公用经费132.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5万元。

  

  • 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2、2023年均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基本持平)。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基本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辆,小型货车6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

  六、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无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格里坪镇人民政府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格里坪镇人民政府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2.0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57万元,增长1.2%。包括:办公费18.8万元、水电费5.64万元、差旅费14.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9.34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福利费4.34万元、其他交通费15.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6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1580.42万元。其中:食堂运行经费30万元,基层治理(乡村振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安全、环保、乡村道路、防汛、抗旱、抗灾减灾等)44.42万元,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90万元,编外人员(清扫保洁费)1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运转性项目、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的支出安排数。

  5.“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

       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doc

      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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