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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04 阅读次数: 来源:西区教育和体育局

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19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公告》要求,现将西区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西区教育和体育局认定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攀枝花市西区的中国公民。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相应的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认定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向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请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二)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三)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所在学校的教务部门统一申报,并在认定前提供全体毕业生名单及其毕业证书编号。

(四)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2015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川教〔2004〕293号)等政策规定,下同)执行。已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在2019年及以前申请另一类(学段或学科)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参加四川省自学考试学历教育的师范类专业2015年及以前在籍学生,在2019年及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申请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2015年及以前已取得四川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在2019年及以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

(五)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10﹞26号)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八)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

三、申请认定流程

第一步:网上报名。申请人请于4月4日—4月26日(7:00—18:00)期间 (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查看体检、现场确认的时间,准备相关材料(申请人由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报名)。

第二步:体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

第三步:报送材料(现场确认)。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和体育局三楼人事股办公室(地址:攀枝花市西区建兴路24号)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表可在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教师资格认定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并贴照片。路径:教育工作-教师资格认证-表格下载-表格下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6.参加全国统考的人员提供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7.参加全国统考的人员提供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未参加全国统考的人员提供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必须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一致,修剪规则,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9.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

10.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证书》(自考)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份(确认现场领取)。

11.在职教师提交所任教层次和学科上一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学校或教育人事部门公章)。

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表格均应粘贴与网上报名上传相同的照片,并按材料顺序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须贴上《2019年春季攀枝花市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报名号”由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后生成。

第四步:进行教学能力测试(已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国考”生不测试),测试的时间和地点见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其申报材料由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具体认定工作安排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各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不得参加本次认定。对2019年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必须由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学籍成绩和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有效证明(学校或院系出具的证明无效),方可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凭证。对认定合格的人员,须对毕业证验证合格后才能领取《教师资格证》。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查询网址和咨询电话:

1.网上查询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www.pzhsxq.gov.cn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西区教育和体育局:5555533

 

附件:

2019年春季攀枝花市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目录

 

 

 

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4月4日

 

附件:2019年春季攀枝花市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目录.doc

附件:

2019年春季攀枝花市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目录

报名号

 

姓名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

 

学历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申请学科

 

普通话等级

 

是否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材料类别

材料名称

份数

基本

材料

1

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

学历证书复印件

 

3

体格检查合格证明(贴照片)

 

4

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5

个人承诺书

 

6

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非国考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补充材料

7

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或成绩证明复印件

 

8

教育教学实习鉴定复印件

 

非国考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补充材料

9

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国考生提供

10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其他

11

户口本(证明)/居住证/学生证复印件

 

12

年度考核表(在职教师提供)

 

13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提交的其他材料

 

备注:

1、申请人提交的jpg格式近期免冠照片应清晰、完整,照片的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超过20kb,原则上应与教师资格申请表和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相一致。

2、凡使用材料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验审;

3、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并按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后装入个人档案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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