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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管: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
- 编辑出版: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地 址: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262号
- 邮 编:617000
- 电 话:0812-5910065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攀枝花市西区征收农用地区片
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攀西府发〔2023〕15号
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要求,现将我区调整后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攀枝花市西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二、攀枝花市西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范围包括清香坪街道、玉泉街道、河门口街道、格里坪镇,地价标准为57400元/亩。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构成比例为3∶7。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三、格里坪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好此次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后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政策衔接和宣传解读工作,针对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后可能发生的问题,研究制定工作预案,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防范潜在社会风险,确保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
四、格里坪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要求,加强政策宣传,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充分保障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切实履行征地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拖欠、挪用征收补偿费用,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
附件:攀枝花市西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6日
(联系人:张莹,联系电话:13568640340)
附件
攀枝花市西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
市(州) |
县(区) |
区片编号 |
区片价实施范围 |
区片综合地价(元/亩) |
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比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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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街道) |
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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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 |
西区 |
Ⅰ |
清香坪街道 |
/ |
57400 |
土地补偿费30%,安置补助费占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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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街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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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门口街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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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坪镇 |
新庄村、 大水井村、 格里坪村、 金家村、 金桥村、 庄上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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