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水资源。开展河湖长制“七进”活动,广泛宣传河湖长制工作和节水知识。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取水许可证办理流程。组织开展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持续整治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按规定条件取水、取水计量不规范等问题。2021年,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1个,新办取水许可8个,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96万元、水资源税605万元。
防治水污染。建立区、镇、村、社四级网格化工作监管体系,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深入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2021年,组织巡河800余次,清理河道周边垃圾及水面漂浮物50余吨,发现并整改河湖四乱问题61个。开展监督巡查70余次,发现涉水涉河问题41个,立案2起,罚款7万元。
改善水生态。以小流域治理、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以点带面推动水生态持续改善。投资2000万元续建梅子箐水库扩建工程,完成主体及附属充水工程建设,主体工程已具备蓄水条件。投资522万元,开展庄上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29平方公里。成功争取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8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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