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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友好型生育环境 推动西区人口协调发展

发布时间:2022-09-21 阅读次数: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医疗保障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继单独两孩和全面两孩之后的又一重大生育政策——“三孩生育政策”正式实施。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是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为了贯彻落实多项改革要求,同时也为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西区医保多举措确保三孩生育政策落实到位,为辖区参保群众解决三孩生育的后顾之忧。

  加强宣传引导。我国的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匹配,从计划生育政策到全面两孩政策,再到如今的三孩生育政策,相比之下可谓是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但是在国家鼓励生育的大环境下,仍然有许多年轻人不愿意生孩子,甚至一胎都不想要,出现了“不愿生、不敢生”的困局。面对这一现状,西区医保积极研究、分析,及时梳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生育津贴申领、新生儿参保缴费等生育保险政策,联合市医保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及在西区医保业务经办大厅、定点零售药店及医疗机构、社区等公共场所,多维度宣传三孩生育政策,在业务经办大厅配备专人负责生育保险相关业务指导及政策解释工作,开通咨询热线,为群众答疑解惑,大力提升三孩生育政策知晓度、理解度、支持度,营造西区友好型生育氛围。

  强化待遇保障。按照文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生育家庭相关待遇,切实保障辖区参保人员生育三孩医疗权益。遵照执行有关文件精神,将参保人员符合的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费等纳入报销范围;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280天内生育分娩的人员或参保男职工配偶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其生育三孩的医疗费、产前检查费纳入补助范围;将高龄产妇妊娠期间因保胎住院、分娩发生的并发症和合并症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纳入报销范围;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天数从98天延长至158天,落实生育津贴待遇。与此同时,放宽城乡居民医保中新生儿的参保时限,出生90日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均可按相关政策予以报销;出生90日后参保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从参保缴费次月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切实维护三孩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优化经办服务。按照“放管服”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提升经办服务水平、简化办事流程,增强参保群众幸福感、获得感。联同西区行政审批局在西区政务中心做好“生育1件事”四个证办理,配合做好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辖区参保女职工在市内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的,由医疗机构验证《生育服务证》,不再收取纸质申报材料,符合报销范围的生育住院等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可实现实时联网结算,不再进行手工报销,减轻生育家庭负担。对生育家庭的医疗待遇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不见面”办结服务,由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向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核定生育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西区医保局核定生育待遇无误后通过银医智联平台直接将产前检查费支付到个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中,同时积极协调参保单位对生育期间的产假工资或生育津贴及时支付,让更多的年轻家庭“大胆生”、“放心生”,为提高西区人口增量尽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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