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行支付药品报销,是国家医保药品管理政策中一个里程碑式的突破,事关身患癌症等重疾的特殊患者切身利益,其社会意义重大。近日,西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顺利通过了单行药品报销管理专项检查。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时段跨统筹地区使用单行药品资格认定和费用报销的相关业务材料,其中单行支付药品申请资格认定34人,通过29人,认定符合率85.29%;申请备案67人/次,统筹支付106.98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达57%,人均报销3.69万元,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
强化业务经办。为切实提高参保患者的用药保障水平,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积极组织经办工作人员学习、讨论单行支付药品报销政策,充分认识单行支付药品报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在政务服务窗口、定点医疗机构强化政策宣传,严格按照报销政策执行,提高知晓率,让参保患者尽早得到实惠。
规范经办流程。对单行支付药品实行“五定”管理,即定认定机构、定治疗机构、定责任医师、定供药机构、实名制管理。对每一位使用单行支付药品的患者建立个人台账,详细记录每名患者使用的供药机构、治疗机构、药品名称、金额、申请周期、用法用量等情况,对用量大、价格昂贵的药品定期分析,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合理支出。对经办中发现的问题和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阻碍及时向市局反馈,避免医保基金流失,使基金得到合理利用。
严格标准执行。对单行药品的认定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请资料,按照政策标准执行,对不符合申请标准的不予审批,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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