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1日,攀枝花市西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四川金沙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龙洞石灰石矿二期开采工程已开始建设,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和四川金沙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龙洞石灰石矿副矿长兼安全生产部部长周贵彬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10月25日,我局分别向四川金沙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和周贵彬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予公示。
2021年11月1日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4030003
网站维护技术电话:0812-591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