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圆满完成2019年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发放工作
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的通知》(攀府函〔2012〕188号)文件规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义务兵和士官,下同),在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的基础上,由安置地的县级政府发给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按照服役年限计算,退役义务兵每人每年6000元,退役士官每人每年7000元,服役年限不足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2019年持行政介绍信向我局报道的退役士兵共35人,其中义务兵27人,3年士官1人,5年士官6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12年士官1人。经对退役士兵的档案进行审查,35名退役士兵均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接收条件,应由西区人民政府予以安置。因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12年士官自愿选择自主就业,故2019年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应发人数为35人。
日前,我局已通过社保保障卡“一卡通”的方式足额兑付地方经济补助资金,共发放35人,发放补助资金66万元,圆满完成2019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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