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轮机构改革将国有企业监事职责划归审计以来,西区审计局积极主动作为,落实审计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对区属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
一是设立国有企业监事专职机构。区审计局结合西区实际,就如何推动国有企业监事审计监督工作多次向区委区政府专题请示汇报,区委区政府于今年5月批复同意在区审计局增设国有企业监事股,率先在全市各区县审计局中设立国有企业监事专职机构,明确了国有企业监事职能职责,有效推动了西区国有企业监事工作。
二是向区属国有企业派驻监事。采取审计委派+出资人机构委派的方式,由区审计局派出1名副科级领导兼任监事会主席、区财政局委派2名监事,与企业纪检委员、职工监事共同组成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企业财务、经营状况等方式,履行监事会职责。
三是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年初,对新整合成立的区属国有企业运行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针对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运营情况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向区政府专题报告,并提出专项审计建议22条。该项审计工作得到区委区政府、区级相关部门、被审计国有企业的高度重视,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有力促进了区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等内部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为规范西区国有企业规范发展提供坚实审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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