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6月全国第一个县级审计机关——四川省平昌县审计局挂牌成立。
1984年由原省审计局牵头,会同省、市纪委、财政、税务、人行等部门组成联合审计调查组,对泸州市税务局执法违法、以税谋私问题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查出违纪金额70多万元,这是省审计局成立后查出的第一个大案,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审计署在全国范围内通报。
1985年成立四川省审计学会。
1986年召开四川审计机关建立以来的第一次思想政治工作会,吹响了审计争做“经济警察”“经济医生”的冲锋号。
1986年省政府要求全省县级审计部门开展同级财政决算审签,当时被称为“财政审计四川模式”。
1988年起探索交叉审计等模式,加大对市州财政审计力度,至1993年全省各市县财政都轮审了两遍以上(除重庆市外)。
1993年在全国率先实行“一次审两年,两年审一次”的金融保险机构轮审制度。
1998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的意见》,强调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
2000年我省颁布了《四川省财政收支审计条例》,这是全国首部财政审计地方性法规。
2002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四川省市、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对县以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出统一规定。
2007年出台《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是全国第3个由地方人大通过的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出台《四川省突发重特大自然灾害救灾款物审计监督工作应急预案》等文件,探索灾后重建全过程跟踪审计,为巨灾审计提供了经验。
2012年我省修订财政审计收支条例,将全部财政资金纳入审计监督范围,这是四川财政审计法治建设一大突破。
2014年起开展秦巴山片区、乌蒙山片区和大小凉山彝区扶贫审计。
2017年审计厅联合自然资源部第三航测遥感院、西南交通大学,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评价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近日通过验收,并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
2018年我省印发《四川省审计约谈办法》,在全国省级审计机关中率先全面、系统构建审计约谈制度。
2019年中共四川省委审计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