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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0-06-29 阅读次数: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司法局

目录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7、基金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8、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表

9、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全区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3)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外来企业投诉工作。

(4)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警车等装备以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编制人事和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工作。

(8)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1. < >< >< >< >< >< > 二、机构设置情况

     

    西区司法局内设股室7个,设立6个司法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西区法律援助中心),其他事业单位1个(攀枝花市玉泉公证处)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62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0.2万元,占91.8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6万元,占8.16%。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6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0.2万元,占91.84%;项目支出50.6万元,占8.16%。其中基本支出行政运行400.57万元、事业运行27.23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9.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5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7.7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8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68万元、住房公积金58.85万元,项目支出50.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20.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0.2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6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27.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8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0.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7.9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0.2万元,占91.84%;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行政运行400.57万元、事业运行27.23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9.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5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7.7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8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68万元、住房公积金58.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6.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7.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53.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车辆运行费、差旅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1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2020年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用于车辆的燃油、维修、保险、车船税及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远距离办理司法业务、扶贫帮困、执法执勤及公证业务证据取证,调查等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6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3.8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7.93万元,下降24.98%。包括:(办公费8.1万元、差旅费10.8万元、公务招待费0.77万元、工会经费2.62万元、福利费1.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底,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资金共计50.6万元,其中,法治建设、依法治区经费项目8万元、人民调解及驻派纪检组经费项目2.5万元、司法专项支出项目31.1万元、社区矫正专项经费项目4万元、普法专项经费项目3万元、法律援助经费项目2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运转性项目、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的支出安排数。

    5.“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附件1: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司法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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