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退役军人、军人军属以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拥军优属的良好氛围,根据《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法律援助工作细则》要求,西区司法局与西区人民武装部联合进一步规范西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
一是机构设置规范化。机构名称规范命名为“攀枝花市西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站设立在西区人民武装部政工科,悬挂工作站牌匾和工作站工作制度。政工科负责落实相应的办公条件,并明确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本辖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相关事宜。
二是工作指导专业化。西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指导工作站建立法律援助咨询接待登记、工作台账、岗位职责、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工作站将法律援助范围、申请条件及办事流程等内容进行公示。
三是工作流程标准化。一是工作站负责宣传法律援助相关法规和政策;二是工作站及时对军人军属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初审,符合相关法律援助标准的,函送西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查批准后,由西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承办;三是案件承办律师接到指派通知后,持西区法律援助中心公函和相关文书及时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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