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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5年第4号)

发布时间:2025-12-03 阅读次数: 来源: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豆制品、肉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等7类食品4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检出胭脂红、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超标。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彻查问题原因并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置。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依据是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整顿办函(2011)1号》,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二)检验项目

  N-二甲基亚硝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氯霉素、纳他霉素、柠檬黄、日落黄、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胭脂红、诱惑红、总砷(以As计)、苯并[a]芘、铅(以Pb计)、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二、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依据是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整治办〔2008〕3 号》。

  (二)检验项目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碱性嫩黄。

  三、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依据是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二)检验项目

  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铅(以Pb计)、赭曲霉毒素A。

  四、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依据是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二)检验项目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柠檬黄、铅(以Pb计)、日落黄、酸性红、苋菜红、亚硝酸盐(以NaNO2计)、胭脂红、诱惑红、总砷(以As计)。

  五、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依据是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等。

  (二)检验项目

  恩诺沙星、镉(以Cd计)、磺胺类(总量)、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倍硫磷、吡虫啉、吡唑醚菌酯、噻虫胺、噻虫嗪、毒死蜱、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 二氧化硫残留量、克百威、苯醚甲环唑、丙溴磷、联苯菊酯、三唑磷、杀扑磷、水胺硫磷、氧乐果、戊唑醇、倍他米松、地塞米松、多西环素、林可霉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地西泮、呋喃唑酮代谢物、孔雀石绿、诺氟沙星、培氟沙星、沙拉沙星、氧氟沙星等。

  六、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依据是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检验项目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

  七、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依据是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整治办(2008)3号》,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检验项目

  二氧化硫残留量、罗丹明B、柠檬黄、铅(以Pb计)、日落黄、苏丹红Ⅰ、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胭脂红、胭脂红。

  附件4

  不合格项目解读

  胭脂红

  胭脂红属于人工合成色素,长期或过量摄入可能引发过敏、腹泻等症状,严重时可能损伤肾脏、肝脏,尤其对儿童发育有害。实验显示其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辣椒面中不得使用胭脂红色素,其非法添加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部分企业为使辣椒粉颜色更鲜艳,违规添加胭脂红等禁用色素;可能因原料品质差,通过添加色素掩盖劣质原料。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但是如果餐(饮)具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当,会造成洗涤剂在餐(饮)具上的残留,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

  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指示食品污染状况常用的指标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可能是餐(饮)具在清洗、灭菌过程中受到人员、工器具的污染,灭菌不彻底导致;也可能是餐(饮)具存放的区域不洁净,而造成了二次污染所致。

附件2 合格-2025年第4号食品抽检信息 (1).xlsx 附件3 不合格-2025年第4号食品抽检信息 (1).xlsx

审核: 冯磊   责任编辑: 许翠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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