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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统一参保登记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1-06-23 阅读次数: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审查环节:受理

  二、不同环节审查职责:

  (一)受理环节。

  1.审查内容:申请人资料是否齐全。

  2.审查标准:申请人资料是否齐全。

  3.审查要点:申请人资料是否齐全。

  4.审查时间:1个工作日(当场受理)。

  5.该环节廉政防控点: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资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当场办理统一参保登记。

  三、其他要求

  (一)注意事项:无。

  (二)不当行为和后果:《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

  (二)未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

  (四)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五)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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