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攀枝花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补贴实施意见》(攀劳社发〔2009〕87号)
二、申报条件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成功
三、申报材料
1.申请表一份。
2.本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由申请人于工作日内在基层(社区、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所)提交申请;
(二)审核:申请由基层(社区、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所)初核确认申领资格和收齐资料后,按规定上报资料。
(三)办理:县(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对资料进行审批发放。
五、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延伸情况
该事项延伸至镇(街道)办理。
八、联系方式
攀枝花市西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5566544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4030003
网站维护技术电话:0812-591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