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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1-03-09 阅读次数: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生态环境局

  

目录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7.基金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8.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表

  9.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并执行各项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内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参与制定与区域内生态环境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参与拟订并贯彻执行区域内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区域内较大及以下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区域内较大及以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区域内生态环境事件的应 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区域内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实施区域内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区域内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指导推动区域内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区域内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参与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流域水环境治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牵头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并监督实施。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区域内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区域内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实施区域内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指导绿色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监督实施区域内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制度,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区域内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区域内核技术应 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管理工作,参与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参与反生化、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处理。

  (八)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根据授权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按规定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区域内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监督执行国家、省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和应急监测,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 参与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和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区域内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区域内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一)组织开展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贯彻执行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督促协调产业园区、乡镇(街道)和区域内有关部门整改突出环境问题。

  (十二)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根据授权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区域内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有关规划和计 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区域内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 予表扬和奖励。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管理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等工作。

  (十六)职能转变。统一行使区域内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职责,按照国家、省确定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承担与此对应的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障生态安全。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1.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2.环保督察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股室2个,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个(西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1个(攀枝花市西区环境监测站)。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54.66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66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54.6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664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西区生态环境局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664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1.人员经费支出44.979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放和退休费;

  2.公用经费5.367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办公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08万元。

   4.住房公积金2.516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4.664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6647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678万元、人员支出44.97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1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664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45.1398万元,主要原因是:西区生态环境局机构改革,隶属市级财政,需保障临聘人员及退休人员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678万元、人员支出44.97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16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66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97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36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08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516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无、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运转性项目、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的支出安排数。

  5.“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1: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攀枝花市西区生态环境局批复表.xls

附件3:收支明细.xls

2021年攀枝花市西区生态环境局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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