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因购买野生菌和自采野生菌引起食物中毒的案例都在发生。为此,区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根据区食安委的要求,为做好野生菌食物中毒防控,有效防范类似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切实加强对集贸市场外销售野生菌摊贩的管理,多措并举禁止流动商贩销售野生菌。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认识。向群众、流商宣传《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知识,同时向广大市民介绍西区近段发生家庭食用野生菌食物中毒情况及原因,提高居民自我防范意识,主动不去购买野生菌。二是增强责任意识,加大监管力度。对易发场所清香坪农贸市场、大水井农贸市场外采用定点值守、错时执法、动态巡逻等方式加强管理,做到管理不留死角,处理及时到位。三是加强动态巡查,严格执法管理。对经宣传教育、劝告等手段仍然占道销售野生菌的流动商贩,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实行其他行政处罚。据统计,7月至今先后对50余名销售野生菌的商贩进行教育,对4名商贩销售的野生菌经食药局鉴别后进行没收销毁。
下一步,区综合执法局将继续加强对占道经营销售野生菌的治理力度,继续为群众的生命健康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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