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省级飞行检查组对攀枝花市敬仁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清香坪瑞云店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药店于2024年6月25日为曹某某开具一张金额为1284.00元的发票(发票号码:24512000000124534242),后曹某某于2024年7月12日使用该发票在异地进行医保统筹报销600.00元,检查发现该药店开具的上述发票所含药品对应的处方姓名为王某某、王某某、黄某某三人,与实际开具发票的患者曹某某姓名不符,造成了医保基金损失。违反了《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4版)》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结合《巴中市巴州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攀枝花市敬仁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清香坪瑞云店涉嫌虚开发票线索的复函》,根据《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4版)》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决定对该药店进行以下处理:1.缴纳违约金180.00元;2.解除医保协议;3.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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