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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6年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日常行政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6-02-09 阅读次数: 来源: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在涉企行政检查中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的通知》精神,切实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提升监管透明度,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同时结合《四川省药品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攀枝花市2025年度药品零售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药监办【2022】153号)、《关于进一步细化攀枝花市西区医疗器械经营分级监管工作的通知》(攀西市管【2023】5号)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检查计划。本计划旨在通过“亮码入企”方式,对西区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规范、透明的行政检查,确保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环节监督检查的合法合规,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实施范围

  本次检查计划适用于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所有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各类日常行政检查活动。

  三、检查内容与依据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药品、医疗器械购进与验收、储存与养护、销售与售后服务、人员与培训、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亮码入企”要求,检查执法过程的规范性、透明度及企业反馈情况。

  检查依据:主要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药品流通检查管理细则(试行)》以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四、检查方式

  采用“亮码入企”方式进行检查,即行政执法主体实施行政检查前,须通过“天府入企码”管理系统,制定并录入检查计划,审批生成唯一“入企码”。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天府入企码”微信小程序出示“入企码”,方可入企实施现场检查,并完成检查后通过系统上传检查结果。

  五、组织保障

  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区市场监管局药械化股负责检查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等工作。同时,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工作要求

  执法人员需严格按照检查计划和要求开展检查工作,确保检查的公正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在检查过程中,需同步向各类市场主体做好“亮码入企”的宣传和相关解释工作,提高市场主体的知晓度和配合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及时记录并督促被检查单位进行整改。对于违法违规行为,需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检查结束后,需及时将检查结果及整改要求录入“亮码入企”系统,供被检查单位查看和评价。

  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9日

审核: 卓娅莉   责任编辑: 卢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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