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强化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保护森林生态安全。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西区林业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依据区司法局相关文件精神,规范林业执法行为,加强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加强林业行政执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执法活动严格遵循林业法律法规,杜绝违规执法行为,执法程序合法合规率达100%。
(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亮码入企”机制,检查结果公示率达100%,提升执法透明度。
(三)创新柔性执法,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有效处理纠纷,企业对执法满意度达9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法治培训力度。
1.明确培训内容。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
2.多种培训方式相结合。坚持党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局党组会、局中心组会、行政办公会等各类会前学法每年不少于12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级行政执法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理论水平,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效能和水平,每年度个人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学时;根据工作需要和存在的问题,不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发生的行政执法共性或难点突出问题。
(二)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加强与区级部门的合作和联系,跨部门综合监管,逐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推行“亮码入企”工作,着力整治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与获得感,助力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
(三)加大行政执法监管力度。继续加强对行政处罚的审核、批准工作,将层级审批落到实处,杜绝“先斩后奏”情况的发生;加强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装订情况进行考核;加强对重大事项的法制监管,做到事前、事中、全过程监管,防止违法执法行为的发生,杜绝行政执法错案的产生;加大对林业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认真依法履行巡查检查、案件举报核实、案件初步核实、案件立案调查等工作职责,增加依法治林的针对性,提高普法依法治林的实效性,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四)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各业务股室在履行好普法责任的同时,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林业工作中,在日常执法中自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承担社会普法责任,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立足林业工作实际,结合行政执法工作职能,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检查任务安排
(一)常规检查。全年开展主动检查,依据林业法律法规,对辖区内企业按行业、规模进行分类,确定重点检查行业和一般检查对象。每年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不少于6次。
(二)专项检查。聚焦林业行业,根据省、市、区文件要求,开展各类专项行动。
(三)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西区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西区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协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清风行动”和“网盾行动”等专项检查和木材加工领域行政检查,制定跨部门联合检查“综合查一次”。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执法。各股室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执法人员须持证上岗,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规范制作执法文书,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
(二)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执法案件进行审查,加大对执法行为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三)及时公开信息。按照规定及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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