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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及依据

发布时间:2025-07-07 阅读次数: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加强和规范辖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结合辖区住建领域实际,特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行业领域

行业监管重点检查

 

 

 

 

 

 

监督检计划

 

一、计划监督

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动态核查,每年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条件开展核 查不少于  1 次。

二、专项检查

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行为开展专项检查,每年开展不少于 2 次。

 

 

 

 

 

检查重点内容(事项)

1、企业基本情况。一是企业资质证书是否有效、是否与“四库一平台”信息一致。二是企业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等管理制度 是否健全。三是企业主要人员类别和数量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四是建造师持证人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是否一致。

2、企业市场行为。一是企业是否存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出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 )界定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情形。是否对建筑工人实施实名制管理,是否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是否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二是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建筑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等

检查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出管理办法》

 

责任股室

 

城乡建设

行业领域

房屋市政工程

 

 

 

 

 

 

 

 

 

监督检查计划

一、计划监督

对受监工程制定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原则上每项目每月至少 1 次,按计划开展监督检查(不包含日常巡查)。

二、专项检查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监理企业、建筑起重机械)一并开展。

13 月,开展岁末年初、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专项检查。

46 月,开展预防高处坠落、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

79 月,开展防汛防地灾、“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检查。

1012 月,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综合检查、联合执法。

全国“两会”、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安全专项检查。各类专项检查可以相互结合开展,但应与日常检查区别开。

 

 

 

 

 

 

 

检查重点内容(事项)

1.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关键”管理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2.监理单位是否编制危大工程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按规定对危大工程专项方案进行审核和验收。3.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包括是否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档案等。4.施工单位是否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定、审查并执行方案和措施。5.基坑、边坡、脚手架、支模架、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是否按规定编制、审批、专家论证情况;实施前是否进行技术交底、现场安全及验收情况。6.高处作业防护、临边防护、临时用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7.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物资配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总结评估。8.对分包单位的管理,重点是资质、制度规程、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协议、教育培训、特种作业等内容。

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

责任股室

质量安全管理股

 

行业领域

保障性住房重点检查

 

 

 

 

 

 

监督检查计划

 

1.加强对采煤沉陷区的安全巡查原则上汛期1次非汛期每月不少于1次

2.加强对棚改未拆除房屋的安全巡查。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

3.加强对政府统建安置房的安全巡查。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

4.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安全巡查。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              

 

 

 

检查重点内容(事项)

 

1.建立采煤沉陷区巡查台账,并不定时抽查监测员日常巡查工作,确保采煤沉陷区安全度汛。

2.巡查棚改未拆除房屋围挡、警示标语是否有破损,是否有流浪人员进入并居住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建立台账,并不定时抽查街道、社区日常巡查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巡查政府统建安置房屋面、道路、污水井盖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建立台账。

4.巡查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屋面、道路、污水井盖、消防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建立台账。不定时抽查西鼎物业公司日常巡查情况。

 

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责任股室

 

住房保障股

 

行业领域

供排水管理重点检查

 

 

监督检查计划

一、计划监督

对城市供水企业制定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按一年不少于 2 次),按计划开展监督检查(不包含日常巡查)。

二、专项检查

全国“两会”、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重点内容(事项)

 

 

1、城市供水企业运维管理情况,供水设备运行维护、管网运行、水质

检测制度落实等情况。

2、污水处理企业运维管理、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污水处置达标排放情

况,安全防护措施、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

3、应急抢险准备,应急抢险人员、设施设备、物资储备等情况。

 

 

检查依据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细则》等

 

责任股室

 

综合股

 

行业领域

供排水管理重点检查

 

 

 

监督检查计划

一、计划监督

对城市供水企业制定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按一年不少于 2 次),按计划开展监督检查(不包含日常巡查)。

二、专项检查

全国“两会”、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重点内容(事项)

1、城市供水企业运维管理情况,供水设备运行维护、管网运行、水质

检测制度落实等情况。

2、污水处理企业运维管理、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污水处置达标排放情

况,安全防护措施、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

3、应急抢险准备,应急抢险人员、设施设备、物资储备等情况。

 

 

检查依据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细则》等

 

责任股室

 

综合股

 

行业领域

物业管理重点检查

 

 

 

 

 

监督检查计划

 

一、计划监督

对物业在管项目制定专项检查计划,原则上每季度检查项目不低于 12 个,按计划开展监督检查。

二、专项检查

1.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对物业在管项目每季度开展现场检查,专项检查物业在管项目安全责任清单制定(2.0 版)及责任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制度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等情况。开展全国“两会”、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安全专项检查。

2.配合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包括电梯安全、消防安全在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专项检查。

 

 

 

检查重点内容(事项)

 

1.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0 版)建设及责任落实情况。

2.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

3.依合同及法律法规确定的企业安全责任开展情况,包括隐患排查、安全提示等。

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等

 

责任股室

 

房地产管理股

 

 

审核: 胥婷婷   责任编辑: 李蜀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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