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印发的《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实施方案》和市纪委监委《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攀纪发〔2020〕6 号)要求,现就在全市开展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要求,聚焦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系统治理,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有效遏制各类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招投标市场秩序明显改善,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治理内容
(一)推进制度创新,着力解决制度障碍。针对“放管服” 以来现行招投标政策文件缺失、机制运行不畅的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修订《严格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六条措施》完善制度机制。强化信用管理,探索构建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监管机制。分行业修订完善电子招标标准文件,规范异地远程评标,实现工程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
时间安排:动态推进,长期坚持(10 月底前,市级有关部门修订完善电子招标标准文件,实现工程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二)集中整治查处,着力解决市场主体违法违规问题。针对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投标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中标人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通过资料核实、现场核查等方式, 分行业分层级对 2019 年 1 月以来招标的项目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核查和随机抽查。项目法人单位对已招标项目开展全面自查, 各级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对本部门监管的项目开展重点核查,核查比例不低于监管项目总数的10%。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级行政监督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县(区)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查到底、 严肃处理,必要时,可根据情况进行追溯。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对行政部门移送案件线索查办力度,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
时间安排:动态推进,长期坚持(其中,6 月底前,分行业完成自查;8 月底前,完成核查; 9 月底前,完成抽查;10 月底前,完成治理期间收到的案件线索查处)
(三)加强专家管理,着力解决评标专家违法违规问题。针对部分评标专家素质不高,评标专家评标不公、不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等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 依法加大对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评标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将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司法监察机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时间安排:动态推进,长期坚持
(四)强化中介管理,着力解决招标代理机构市场管理混乱问题。针对招标代理机构借牌、挂靠,泄露保密信息,违反招 标代理合同约定安排非本机构专职技术人员负责项目招标代理 工作等问题,对《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办法》提出修订意见,探索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招标 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严肃查处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 为。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安排:动态推进,长期坚持(8 月底前,完成《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办法》立法修订草案代拟稿修订意见)
(五)规范权力运行,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和主管部门违规插 手干预行为。针对领导干部和主管部门打招呼、拉关系,搞权钱交易等问题,探索建立插手干预招投标登记报告制度,强化廉政 风险防控,全面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鼓励有问题的干 部职工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对涉嫌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的,及 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
时间安排:动态推进,长期坚持(10 月底前,各部门制定插手干预招投标登记报告及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六)加强行业监督执法,着力解决招标人在严格合同和履 约管理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针对招标人未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开展标后监管,未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日常管理等问题,探索建立工程项目执法巡查机制,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对招标人标后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开展随机检查,检查结论须经行政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后形成台账,存档备查。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 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时间安排:动态推进,长期坚持
三、治理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 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系统治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处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 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 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各单位 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作为工作联络员。县(区)参照建立相应 联席会议制度。
(二)压紧压实责任。各级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对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人员,紧盯落实落地。要从本级查起, 从自身改起,为系统治理作出示范。对问题反映集中的招投标项目,作为典型案例,建立台账进行督办,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三)提升能力水平。开展招投标业务培训,强化党纪国法 教育;依托招投标营商环境评价,组织招投标监管绩效评比,注 重发掘推广先进典型,形成“比学赶帮超”良好氛围。
(四)畅通信访渠道。各级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 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应当通过门户网站、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等,开设举报专区,为群众举报提供“绿色通道”,及时接收投诉举报和问题线索,并做好依法查处、转交转办和情况 反馈等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加强舆论引导。依托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大对系统治理工作的宣传 报道,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曝光,有效发挥震慑作用,促进 工程招投标市场自我净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责任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自觉提高思想认识,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招投标”,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治理效果。各责任单位一把手要担起“第一责任”,对系统治理工作亲自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有效解决工程招投标领域的顽疾。
(二)狠抓任务落实。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 形成部门合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系统治理工作。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行业监管职责,一级抓一级,推动系统治理延伸到最基层。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研判相关部门移交的线索,主动开展案件查处,切实加大打击力度。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协助做好系统治理工作。对工作部署不力、社会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地方,将进行重点督导;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移送相关问题线索。
(三)加强信息沟通。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要加强对本行业系统治理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及时对系统治理工作情况进行 全面梳理总结,形成报告(包括系统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做 法、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意见建议等),连同信访举报办理情况表和核查项目情况表(附件 2、3),分别于 6 月 30 日、8 月 31 日和 10 月 20 日
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发改局每月 20 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同级纪委监委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在各部 门、各县(区)发改局报送材料的基础上汇总形成全市招投标系 统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报告。
附表:1.攀枝花市系统治理投诉举报和线索征集电话和电子邮箱
2.信访举报办理情况表
3.核查项目情况表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攀枝花市西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网站标识码:510403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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