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依据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令)、《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国发【2016】7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7年本)》(川府发【2017】43号)《关于在线办理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川经信技改函〔2017〕124号)
二、申请条件
1. 不使用政府性资金,不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7年本)规定的范围。
2. 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
3. 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准入标准。
三、申请材料
无需纸质文件。项目单位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网址: http://www.sczwfw.gov.cn/index.aspx点击“投资项目审批”,进入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www.sctz.gov.cn)申报,上传项目单位的企业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电子档)、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电子档)、项目联系人身份证明(电子档),在线填报项目信息。
四、办理程序
1.网上申报项目信息。项目单位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网址: http://www.sczwfw.gov.cn/index.aspx 点击“投资项目审批”,进入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tzxm.sczwfw.gov.cn/),充分阅读企业投资项目产业政策等相关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按系统指引在线如实填报项目信息。
2.复核。备案机关对项目申请人填报的信息进行复核,对符合产业政策,属于受理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复核通过,平台自动生成备案证明;对项目信息不完整的则退回项目申请单位进行补正。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项目补正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
(二)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项目补正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注意事项
1.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
2.项目单位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八、联系方式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5558731
投诉电话: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12345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4030003
网站维护技术电话:0812-591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