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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3号)

发布时间:2020-02-08 阅读次数: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I级响应措施》等规定,决定对攀枝花市西区住宅小区(含小区内办公场所,下同)实行封闭式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全区所有住宅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小区人员实施出入证管理制度,具体由各街道(镇)组织实施每个住宅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车行口、一个人行口,非本小区车辆、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外来访客、车辆一律劝返(特殊车辆、人员除外)。对出现确诊病例的住宅小区、公共场所等区域,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封闭式隔离。

二、加强住宅小区进出人员管理,合理设置防疫卡口,落实体温监测等措施。进出人员必须戴口罩,如遇发热(体温37.3℃以上)、咳嗽等症状,禁止其进出,并第一时间按规定登记上报。同时,做好公共环境消毒、生活垃圾清运、废弃口罩收集处理等工作。

三、住宅小区由物业管理公司履行封闭式管理主体责任,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单体楼等由各街道(镇)实行网格化规范封闭管理,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四、封闭式管理期间,小区人员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确需外出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快递、外卖等实行无接触式配送。

五、对不遵守上述规定,拒不听从社区(村)、物业工作人员等管理劝阻或涉及寻衅滋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查处。

六、全区各社区(村)、住宅小区解除封闭式管理的时间另行通知。

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立即执行。

 

 

攀枝花市西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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