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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多举措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

发布时间:2019-09-25 阅读次数: 来源: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2019年5月至9月,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

  落实自查整改,强化责任意识。我局于2019年4月3日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开展集体行政约见会,针对执业药师存在的问题,向辖区63家药品零售企业发出行政警示通知书,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同时,对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要求辖区所有药品零售企业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共收到自查整改报告66份。

  全面开展检查,务求实效。结合各种方式的监督检查,将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作为必查内容并严格落实“五查”,一查营业时间执业药师是否在职在岗;二查执业药师是否依法注册并按要求公示;三查在岗执业药师备案信息与实际是否一致;四查执业药师不在岗时是否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五查执业药师是否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同时,对药品零售企业建立诚信档案和信用管理黑名单,并予以公告。截至目前,我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开展检查共80家次,下发监督检查意见书65份,查处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案件25件,罚没款共计8700元,撤销GSP证书1家,“挂证”执业药师主动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10户,有效规范了辖区药品零售药店经营行为,确保辖区群众用药安全。

  健全监管机制,抓实药品质量监管。针对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等问题突显出的信息不畅通、监管合力不足、监管效率不高等问题,西区政府出台《攀枝花市西区药品质量监管区内协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协查办法”),积极构建市场监管、卫健、公安、人社、税务、医保等多部门药品质量监管联动执法协查机制,不断加强药品执法监管力度和联合惩戒力度。截至目前,我局分别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局核查70名药品从业人员的社保、医保缴纳信息,有效掌握了辖区药品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情况。

  开展“互联网+药学服务”试点,保障群众合理用药安全有效。根据《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在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互联网+药学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攀市监发〔2019〕103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19年8月29日组织辖区67家药品零售企业召开“互联网+药学服务”试点工作安排部署会,明确工作时限、工作重点、工作要求,截至目前,辖区安装远程药学服务系统的药品零售企业共59家,提交“互联网+药学服务”试点备案资料的药品零售企业共51家,验收合格的药品零售企业共15家,正在验收中36家,有效提高了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审核及用药咨询的服务能力,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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