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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药品零售企业“互联网+药学服务”试点工作安排部署会暨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培训会

发布时间:2019-09-02 阅读次数: 来源: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药品经营秩序,全面提升全区药品零售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2019年8月29日,西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互联网+药学服务”试点工作安排部署会暨新药品管理法培训会,西区67家药品零售药店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以及连锁公司质管部人员共78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药械化妆品监管股股长宋旭传达了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互联网+药学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攀市监发〔2019〕103号)、《攀枝花市自动售药机销售药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攀市监发〔2019〕130号)文件精神,并要求辖区自愿加入“互联网+药学服务”试点的单位要于9月10日前完成设备安装、人员培训及备案验收。同时,会上针对2019年药械化安全性监测上报情况、药品零售企业违法案件查办情况进行了通报,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进行了重点培训,进一步强化药品零售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

  最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晓玫副局长强调:一是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远程处方、远程审方质量管理的培训学习,确保药品零售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二是规范远程药学服务和电子处方应用,不得以执业药师远程药学服务代替零售药店已按规定配备的驻店执业药师,远程药学服务中心必须保证每天在岗率达到50%以上。同时,各药品零售企业要加强对远程药学服务的宣传推广,提高辖区群众对远程处方、远程审方、远程用药咨询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三是针对执业药师“挂证”突显出的信息不畅通、监管合力不足、监管效率不高等问题,我区出台《攀枝花市西区药品质量监管区内协查办法(试行)》,建立完善了区内多部门之间药品质量监管协查机制,严把药品经营准入关。四是各市场监管所要积极督促辖区药店、医疗机构认真开展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上报工作。同时强化药械日常监管,开展通报不合格化妆品清查,做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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