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依据
《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和<四川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4号)
二、申报对象
按规定完成就业和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三、办理渠道
1.电子证。劳动者办理就业和失业登记业务后,可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全省公共就业服务网点及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省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等方式查询或下载电子《就业创业证》。
2.纸质证。对有纸质证需求的人员,可向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核发纸质《就业创业证》。
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12333.gov.cn/
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四川省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 http://119.6.84.89/
四川e就业二维码:
公众号:
四、申报材料
1.电子证。无需申报资料。
2.纸质证。劳动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两张两寸近期彩照。五、办理程序
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有纸质证需求的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纸质《就业创业证》。
六、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现场办结
七、收费标准
无
八、咨询电话
市级:3352957 仁和区:2905723
东区:2227173 米易县:8170234
西区:5566544 盐边县:8655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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