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中小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到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住所地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或通过“四川 e就业”微信公众号、“四川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
http://119.6.84.89/)等线上方式提出申请。线上申报补贴需上传申报资料原件扫描件,线下申报补贴需将申报资料原件扫描件提交受理机构,由受理机构录入就业信息系统。提供纸质申报资料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2. 审核拨付: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后,县(区)及以上政府或人社网站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人社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企业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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