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
(二)招用湖北籍劳动者,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企业。
(三)招用贫困劳动力就业,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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