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和<四川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4号)规定,就业登记的范围为:
(一)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从业人员;
(二)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及其雇工;
(三)从事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
(四)从事“互联网+”等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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