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8年5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8年5月8日,西区环保局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经堂加油站(噪声和固体废物专项)作出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5月18日—2018年5月2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 话:0812-5566556
地 址:攀枝花市西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2018年5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
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经堂加油站 |
攀西环验[2018]1号 攀西环验[2018]1号 经堂加油站验收批复5(1).doc |
2018.5.8 |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4030003
网站维护技术电话:0812-591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