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8年5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5月14日西区环保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5月18日—2018年5月31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 话:0812-5566556
地 址:攀枝花市西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2018年5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
1 |
攀枝花星力能源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备站 |
攀西环建〔2018〕5号攀西环建[2018]5号 关于攀枝花星力能源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备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2018.5.14 |
2 |
攀枝花钢城集团瑞丰水泥有限公司低温余热发电工程(4.5MW)项目 |
攀西环建〔2018〕6号攀西环建[2018]6号 关于开展攀枝花钢城集团瑞丰水泥有限公司低温余热发电工程(4.5MW)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2018.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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