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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多措并举学习贯彻《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

发布时间:2023-08-23 阅读次数: 来源: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加大宣传学习力度,确保《条例》在基层落地落实,攀枝花市西区多措并举对《条例》进行了宣贯。

  制定清单明确任务。区食安办把学习宣贯《条例》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论述相结合,印发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学习贯彻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宣贯工作时限及任务内容,细化责任分工,要求各有关部门利用党组会、职工大会、业务培训会、学习大讲堂等多种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掌握和准确运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专题学习明确责任。区政府将《条例》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在政府常务会进行传达学习,并就如何落实《条例》有关内容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区食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召开专题学习会,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干部职工全员学、监管人员深入学,促进市场监管人员深刻领会、准确理解《条例》核心要义和重点内容,熟练掌握《条例》各项规定、要求,切实增强食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多方发力广泛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渠道广泛宣传《条例》全文及解读,全面提升《条例》社会知晓率;将《条例》纳入各街道(镇)、社区(村)包保干部主要培训内容,不断提升包保干部食品安全履职能力;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将《条例》宣传贯彻与业务培训会、监督检查、执法办案等工作进行深度融合。

  加强培训确保实效。区市场监管局以各市场监管所为单位,分片区组织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超市及餐饮单位等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条例》集中宣贯培训会议,针对《条例》规定的食品安全信息公示、食品贮存运输、从业人员培训考核、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散装食品标签及食品安全自查等重点内容进行讲解,要求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下来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开展问题自查自纠,做到知法守法,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法律意识,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社会公众食品安全。

审核: 冯磊   责任编辑: 何抒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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