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级科普基地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来源: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2-06-06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市级科普基地作为开展全市科普工作的重要抓手,在面向广大公众普及科学知识、开展科普活动、宣传科技创新成果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三家联合印发《攀枝花市市级科普基地管理办法》(攀科发〔2021〕43号,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普能力建设,推动新形势下科普阵地建设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攀枝花市市级科普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申报、认定程序,健全基地运行管理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关于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管理办法》《四川省科普惠民共享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我市科普事业发展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订本文件。

  二、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评审与认定、运行与管理、附则六章十九条。

  第一章总则。本章共4条,主要内容是《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目的意义以及管理权限。基地是向公众传播普及科学知识、宣传展示科技创新成就、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提供公共科普服务的重要阵地。认定和管理工作由市科技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共同负责,市科普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基地所在县(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宣传部和科协协助认定部门进行日常运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申报条件。本章共1条,主要对申报科普基地的条件进行了具体规定。包括对基地场所空间、科普能力、工作规划、人员配备、经费来源、开放天数以及开展活动等提出定性和定量的要求。

  第三章申报程序。本章共2条,主要对基地申报时限、申报流程等情况进行了说明,并要求填写《攀枝花市市级科普基地认定申报表》,报送至推荐(归口)单位,推荐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

  第四章评审与认定。本章共4条,主要说明基地评审认定工作组织流程。由市科技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共同组织开展,通过资格审查、会议评审、现场考察、综合评议四个阶段,提出建议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认定为“攀枝花市市级科普基地”,由上述三家单位联合授牌,认定有效期为三年。

  第五章运行与管理。本章共5条,主要对科普基地日常运行、组织科普活动提出了要求,对市科技局给予支持、动态管理、取消基地称号等事项进行了说明。

  第六章附则。本章共3条,明确《办法》施行前的市级科普基地按本办法重新认定后进行运行与管理,《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并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三、特色亮点

  一是明确申报条件。《办法》中进一步明确“申报条件”,对基地申报主体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作出要求。

  二是明确申报流程与评审内容。《办法》中对资格审查、会议评审、现场考察、综合评议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说明。

  三是规范运行管理。《办法》对市级科普基地日常运行、组织科普活动提出了要求,特别是对市级科普基地如何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年度核查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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