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来源:攀枝花市西区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0-06-16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近日,科技厅、省委宣传部、人社厅、农业农村厅、教育厅、水利厅、省林草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川科农〔2020〕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新时代深入推进我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在四川贯彻落实,激发广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热情,推进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结合四川实际,研究制订本文件。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和组织实施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是新时代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提出科技特派员制度坚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到2025年,科技特派员队伍进一步壮大,建立省级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队200个,全省年选派各级各类科技特派员10000人次以上。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提出农业农村科技创新支撑、构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四项重点任务。

  第四部分,政策措施。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提出拓宽科技特派员渠道、健全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加强科技特派员培训3条政策措施。二是完善科技特派员政策。提出允许科技特派员兼职取酬、支持科技特派员离岗创业、支持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创业、加大科技计划支持力度、激励科技特派员开展成果转移转化、允许担任领导职务科技特派员获得成果转化奖励、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科技特派员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等8条政策措施。

  第五部分,组织实施。明确强化组织领导、创新服务机制、完善考核评价、加强宣传激励等措施。

  三、特色亮点

  一是健全科技特派员服务团。聚焦县域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科技需求,按照“一县一团”的方式组建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实现对全省183个县(市、区)全覆盖。建立科技特派员与我省优势特色农业发展对接服务机制,按照“一业一团”的方式组建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实现对现代农业“10+3”产业全覆盖。

  二是加大科技计划支持力度。支持县(市、区)科技特派员团队,围绕县域特色产业发展,开展技术咨询、现场指导、技术培训、技术示范等技术服务,建设科技示范点、示范基地,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和成果转化应用;创办、领办、协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型企业等,指导、带动农民就业创业、增收致富。同时,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或者省科技厅表彰和通报表扬的科技特派员、选派单位、组织管理单位,省级相关科技计划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倾斜支持。

  三是强化组织领导。着力发挥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协调指导小组作用,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政策配套,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组织体系和长效机制,为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提供组织保障。各地要将科技特派员工作作为加强县市科技工作、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推进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推动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服务的政策措施,抓好督查落实,将科技特派员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四是完善考核评价。建立完善科技特派员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普通高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等事业单位开展农村科技公益服务的科技特派员,其服务业绩纳入单位科技人员考核体系,以派出单位考核为主;离岗创业科技特派员年度和聘期考核,以创新创业情况为主,以接收单位考核为主。对考核优秀的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接收单位优先推荐其申报省级相关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厅将给予倾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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