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河门口街道办事处
关于切实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我街办结合辖区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方案及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河门口街道办事处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
2.河门口街道办事处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
攀枝花市西区河门口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2日
附件1
攀枝花市西区河门口街道办事处
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
为巩固河门口辖区环保督察成果,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川环发﹝2018﹞12号)文件要求,按照统一监管的原则,保障网格化环境监管正常运行,河门口街办特成立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李 群 河门口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何一达 河门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谢显波 河门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汪 筠 街道办事处综治办专职主任、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副主任(兼)
成 员:李帮建 河门口北街社区党委书记
吴显明 河门口北街社区居委会主任
易 兰 河门口南街社区党支部书记
陈小刚 河门口南街社区居委会主任
张德育 河门口高家坪社区党委书记
林国华 河门口高家坪社区居委会主任
杜泽龙 河门口街办环境保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何一达担任办公室主任,杜泽龙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附件2
攀枝花市西区河门口街道办事处
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环境监管巡查工作,提升巡查质量和效能,实现环境监管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创新环境监管方式和手段,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提高环境监管效果,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和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川环发﹝2018﹞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辖区内各社区为环保监管责任主体,整合街道附有环保监管职责的各股室监管力量及其相应的环境管理资源,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责任、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形成“街道组织、环保协调、社区负责、社会参与”的环保监管格局。全面实施网格化环保监管,落实责任到人、不存盲区,及时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民生环境的突出问题。
二、组织保障
街道环保办负责牵头辖区内环境监管网格化的组织、督促、协调、指导等工作。以网格划分、分块管理;分工负责,责任到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重心下沉,属地管理;便于监管,提高效率为整体原则,明确监管区域、对象、内容、责任、实施分片包干到人,做到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确保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
三、网格划分及组织领导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作、分级负责、面积相当”的化分原则和相关要求,街道辖区划分二、三级环境监管网格。
二级网格:河门口街道区域为二级网格。网格长由街道主要领导担任;网格负责人由街办副主任何一达担任。
三级网格:按照社区为单位,划分为三级网格。三级网格长由社区书记担任;
四、实施内容
以社区为依托,以单元网格为载
五、网格化岗位职责
(一)二级网格
1.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运行;指导、协调、监督、考核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建立监管档案和巡查台账,实施监管情况痕迹化管理。
2.受理涉及环保问题的群众投诉与咨询,办理本级网格负责的环境信访投诉。
3.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初步调查,上报需一级网格处理的环境问题,配合一级网格对环境问题的调查处理;协调处理三级网格上报的环境事项和在本级需要解决的环境问题。
4.负责落实网格运行所需人员、经费、装备等。
二级网格长职责:对辖区环境负总责;推进网格化体系的建立、运行;协调解决区域内网格负责人无法解决的环境问题。
二级网格负责人职责:落实网格监管工作职责,推进网格内环境监管工作的开展;协调解决本级网格责任人无法解决的环境问题;对三级网格进行考核检查。
二级网格监管责任人职责:按照网格监管工作计划落实网格工作职责,对本级污染源开展巡查监管;妥善处理三级网格上报的无法处理的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等环境事项,及时处理环境安全隐患。督查三级网格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二)三级网格
1.开展环境问题巡查;现场制止焚烧垃圾、枯叶及露天烧烤,乱扔白色垃圾,河边电鱼等污染环境行为,及时调解环境纠纷。对不能现场制止的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问题上报二级网格;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工业企业、餐饮企业等违法排污行为及时上报二级网格,并做好相应的巡查记录。
2.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配合环境信访投诉调查和环境违法案件调查。
3.建立监管档案和巡查台账。
4.协调落实网格运行所需经费、人员、设备。
三级网格长职责:推进网格化体系的建立、运行,协调解决区域内网格负责人无法解决的环境问题。
三级网格负责人职责:落实网格监管工作职责,推进网格内环境监管工作的开展;按照网格监管工作计划落实网格工作职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级网格监管责任人职责:及时了解掌握网格内污染源情况,对巡查发现的新增施工工地和其他向环境排污的污染源,及时向街道和社区干部报告。巡查网格内污染源排污状况,及时发现扬尘、焚烧、使用小煤炉、冒黑烟、排放异味气体、废水乱排等环境问题;告知并劝阻问题单位立即处理整改,同时迅速将环境违法行为或环境污染问题上报,并配合执法人员现场处理;跟踪问题整改,监督污染源单位按整改时限、整改内容等要求整改问题,直至问题解决为止。
六、网格化巡查制度
各社区网格员应以每周为时间节点,每周开展巡查不少于2次,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三级网格长、网格化监管责任人,每周应带领网格员开展巡查不少于1次;二级网格责任人,每月组织各三级网格长、网格化监管责任人、网格员巡查不少于1次;二级网格长每季度带队巡查不少于1次。
七、网格运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街道办事处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社区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要按照街道工委、办事处的总体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各社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推动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工作“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调运转、责任落实、反应快速”的运行机制。各社区网格要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逐步建立起相应的协调处理机制,使市容秩序管控、环境卫生整治等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和惠民利民服务事项的办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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