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李乾见义勇为行为进行确认和奖励的决定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08-08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4-00199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4-08-07
  • 发布日期:2024-08-08
  • 文  号:攀西府发〔2024〕5号
  • 有 效 性 :1

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202462日,西区法拉大桥发生一起跳桥事件,李乾不顾个人安危,当即赶到桥下穿上救生衣跳入江中对跳桥女子进行施救。为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见义勇为精神,不断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平安西区建设的热情,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经区政府十二届第7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李乾见义勇为行为进行确认,确认李乾为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并奖励3000元。

    希望区级各部门(单位)及广大干部群众以李乾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临危不惧、舍己为人的英雄精神,学习他奋不顾身、救人于危难的优秀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推动平安西区建设,助力西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李乾先进事迹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    

202487日       

 

 

附件

李乾先进事迹

 

李乾,男,汉族,1976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居住西区福华巷,攀煤总医院器械信息科职工。

2024621227分,西区法拉大桥发生一起跳桥事件,乘坐2路公交车路过此地的李乾发现后,当即赶到桥下穿上救生衣跳入江中对跳桥女子进行施救。经过近二十分钟的努力,李乾游到女子身边,但跳桥女子已无生命体征。李乾在体力过度消耗、身体出现失温的情况下仍不放弃,将该女子与自己固定在救援设备上。后消防、公安通过搜救,在金沙水电站附近岸边发现李乾和跳桥女子,李乾与救援队一同将跳桥女子遗体从江边转移至主公路路边,交予死者家属。

李乾救人的事迹不止一次,2006年,有两名群众迷路被困在大黑山一处悬崖边,110119接警后考虑到李乾同志户外登山经验丰富,就与其组成联合搜救队,历经4个多小时成功将两名受困群众救出。

相关链接:音频解读|《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李乾见义勇为行为进行确认和奖励的决定》

 

审核: 王洪秀   责任编辑: 李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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