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西区2018年秸秆禁烧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西区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08-02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8-07-20
  • 发布日期:2018-07-20
  • 文  号:攀西府办〔2018〕49号
  • 有 效 性 :1

攀西府办〔201849

 

 

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攀枝花市西区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0日
 

 

 

攀枝花市西区2018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秸秆焚烧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农业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结合省、市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利用、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明确职责,加强宣传,整体联动,严管重惩,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避免全区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起大气污染事故,秸秆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禁烧时间。

重点禁烧时段是夏季(4—6月)和秋季(8—11月)。

(二)禁烧区域。

西区全域为禁烧区。

(三)源头控制。

加快推进秸秆循环利用、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转化和推广,努力探索切实有效的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力争取得突破。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禁烧责任。格里坪镇政府要认真履行秸秆禁烧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区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区、镇、村、组要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二)强化禁烧管控。实行网格化管理,强化“镇为主、村落实、社管户”的禁烧工作三级管理网络,明确网格责任人,强化日常巡查,做到有火必查、有查必处,实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严防死守,坚决杜绝秸秆焚烧现象。

(三)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对露天焚烧秸秆的焚烧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焚烧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秸秆综合利用。格里坪镇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要立足区域实际,着力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及时做好技术指导,搞好配套服务。大力推广秸秆直接还田、过腹还田、秸秆饲料、秸秆肥料、食用菌产业、生物质能(秸秆沼气)等技术,重点是做好秸秆机械还田,尽快解决秸秆出路问题,从根本上消除焚烧隐患。要在综合利用上狠下功夫,实现农作物秸秆利用的资源化、科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

四、工作责任

格里坪镇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切实做好我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区委宣传部:加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对禁烧工作的舆论监督力度。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和实施,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

区财政局:负责处理好有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资金的划拨。

区环境保护局: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强化现场执法,适时监测大气环境质量。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国道、省道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巡查。

区农林畜牧局:负责督导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积极推广普及有关技术,切实提高秸秆直接利用率。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农机使用的监督管理,调动农民购买、使用机械作业的积极性,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还田。负责林区、自然保护区的巡查工作,对因秸秆焚烧引发森林火灾的,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负责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及时予以打击。对可能危及国家、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焚烧事件,及时做好灭火工作。

格里坪镇政府:作为秸秆禁烧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秸秆禁烧监管工作,攀枝花市西区“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农作物秸秆禁烧具体工作。格里坪镇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把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落实责任,切实加强联防联控,联合打好组合拳,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广辟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禁烧氛围,把宣传教育工作做扎实。格里坪镇政府要充分运用广播、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及时发布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信息,还要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通告等多举措,将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利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到村,到农户,提高全社会自觉禁烧意识。

(三)严格督查考核制度。格里坪镇政府要将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对禁烧工作情况开展日常化、制度化督查检查,努力实现禁烧区内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的目标。通过现场联合执法、媒体曝光等方式加强管控,及时制止和查处农作物秸秆燃烧行为,特别是区环境保护局要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对因农作物秸秆焚烧造成大气环境质量恶化的地方,要及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审核: 朱冠军   责任编辑: 马芳

点击下载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