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西区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4-06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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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04-02
  • 发布日期:2021-04-02
  • 文  号:攀西府办发〔2021〕10号
  • 有 效 性 :1

攀西府办202110

 

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企事单位: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函〔202029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辖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通知》(攀办发〔20211号)文件要求,结合西区实际,现将《攀枝花市西区2021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2

 

 

攀枝花市西区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函〔202029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辖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通知》(攀办发〔20211号)精神,全面推进西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将垃圾分类、美化环境作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建设和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底,在主城区初步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格里坪镇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基本全覆盖,分类运输体系基本建成;建成清香坪街道、河门口街道、玉泉街道、格里坪镇等20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详见附件),完善区域内的收、转、运设施,实行分类收集;在主城区内打造七种类型示范点,即“一个机关、一个学校、一个小区、一个商圈、一个公园、一个广场、一个市场,示范点有完善的分类收集设施,做到减量化转运,形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分类设施设置率达到4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置率达到95%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全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 三、分类要求

结合省、市相关要求,强化分类投放要求,确保市民熟悉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按照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上的标识指示分类投放。有害垃圾单独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内,确保投放时不弄破有害垃圾的容器或包装物,包裹后投放。厨余垃圾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内,避免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混入;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内;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内。

  •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13)。

出台《攀枝花市西区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渠道广泛宣传发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二)重点任务推进阶段(202146

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共场所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鼓励倡导公共机构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分片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发放,制作下发投放指南,完成现有收集容器标识设置。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区党政机关办公集中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任务;格里坪镇政府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完成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宣传动员工作,并确定示范点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完成1个老旧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任务;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完成1个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任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完成1个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任务。

(三)示范点打造阶段(202179

总结重点任务推进阶段经验做法,明确西区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各单位至少有2个基本建成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域。全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实现如期达标。

(四)全面深化阶段(长期目标)。

深化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健全配套规章制度。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到位,全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

  • 五、主要任务

加强宣传引导工作。

持续开展全覆盖、分层次、多样化的公益宣传,普及相关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同步深入开展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等活动,向居民发放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宣传资料,确保居民基本掌握分类要求、投放注意事项等关键点,印制垃圾分类宣传手册(5万份),制作宣传环保袋(1万个),在主要区域布设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完成现有设施的标识标志更新,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形成全区居民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局、区市场监管局、西区生态环境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团区委。

加快环卫设施改造升级。

根据《攀枝花市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和分类投放指南(试行)》,结合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按使用人口、各类垃圾日排出量、种类和收集频率,配齐分类收运车辆,购置大件自卸平板车1辆、有害垃圾专用运输车1辆,同步配置专用箱体若干,规范配置分类收集容器。一是设立大件垃圾收运点,配备相关设备。在江北片区设立10个大件生活垃圾收运点,实现大件垃圾预约式收运。二是增添示范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备。采购分类垃圾桶,主要用于主干道现有设施的替换和升级。三是采购智能化垃圾分类设施2组,布设在区政府周边及玉泉广场,在两个示范街道布设报亭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50组。四是在星瑞农贸市场周边布设果蔬垃圾处理设施1台。五是启动西区生活垃圾中转站有害垃圾和大件垃圾暂存点建设,并定期开展转运。六是对部分垃圾房做分类设施改造,预计改造垃圾房15个。

1.主城区及主干道及公园、广场、车站。

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西区生态环境局。

2.社区、小区。

牵头单位:属地街道办事处、格里坪镇政府

责任单位:西区生态环境局、各小区物业公司。

3.商业区域超市、商场、农贸市场、餐饮经营场所等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西区生态环境局。

4.政府公共机构及企业

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西区生态环境局。

(三)调整转运体系。

围绕分类设施的改造,对现有的转运体系予以调整,在减量的同时,确保日产日清,防止先分后混,逐步实现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打造高效简洁的转运体系。

1.其他垃圾转运和处置(含大件垃圾处理暂存)。西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开展分类收集,统一送到西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压缩转运,最终送至攀枝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

2.厨余垃圾转运和处置。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由攀枝花川发中恒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作为业主,上门收运各类餐饮机构的厨余垃圾,在运力达标后,逐步开展居民厨余垃圾的收运,集中到攀枝花市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处理。

3.可回收物的转运和处置。由区商务局协调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作为西区的可回收物处置业主,合理布局回收点位,及时开展可回收垃圾的转运和处置。依托区内3家规模较大的处理可回收物企业,强化资源回收利用。

4.有害垃圾的转运和处置。对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出现的有害垃圾(除医疗垃圾),由西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优化点位布设,实现专车定点定时收集,并暂存到西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待积存到一定数量后,专车运输到中节能(攀枝花)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

1.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区制度。《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明确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责任区的责任单位,是本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公布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行为,建立分类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类别、数量、去向等信息。

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格里坪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2.划分明确维管责任。各地设置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以《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明确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责任区的责任单位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设备的清洗、维护、维修工作。

3.公共机构全面覆盖。在各党政机关、学校等事业单位,协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等公共场所,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宾馆、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比照公共机构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西区生态环境局。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

格里坪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党政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社会积极参与工作机制,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关系民生的大事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门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

(二)创新组织实施。

充分发挥党组织、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建立重点联系村(社)、包片联户等机制,通过上门宣传、引导、督促等方式,引导居民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三)严格督查考核。

强化对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检查,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切实开展考核工作,督促街道(镇)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辖区内问题自查自改,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各单位要按季度及时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区政府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对工作推进有力、成绩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

(四)畅通监督渠道。

建立民意反映监督平台、开通投诉监督电话热线、开辟聚焦曝光栏目、设立民情民意留言箱等方式,全面畅通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渠道,大力推动单位和个人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附件:西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一览表

 

 

附件

 

西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一览表

 

序号

创建

年度

县(区)

乡镇(街道)

社区(村)

1

2020

西 

 

清香坪街

金沙社区、路北社区、路南社区、大水井社区、智学社区、杨家坪社区

2

河门口

河门口社区、苏铁社区

3

2021

玉泉街

动力站社区、巴关河社区、河石坝社区、席草坪社区

4

格里坪镇

新庄村、大水井村、格里坪村、金家村、金桥村、庄上村、金林社区、景怡社区

 

达标考核标准:

1.建立基础台账体系,内容包括: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责任主体;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清运、处理数量等。

2.各类场所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落实并积极履行工作职责。

3.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小区(村社)的居民户数占居民总户数比例在 90%()以上。

4.示范区内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公共机构占比为100%

5.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小区(村社)居民知晓率达90%(含)以上、参与率达80%(含)以上。

6.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规范配置分类收集容器,新建或改造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数量充足,满足分类投放条件。

7.城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运输车辆配备齐全,满足分类运输需求,收集转运站点布局合理满足暂存条件。农村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类运输车辆配备齐全,满足分类运输需求。

8.件垃圾 、装修垃圾、园林垃圾临时贮存规范并妥善处置。

9.农村回收站点数量充足,满足可回收物的收集储存。

解读链接:http://www.pzhsxq.gov.cn/zwgk/zfwj/zcjd/1872454.shtml

 

审核: 朱冠军   责任编辑: 兰香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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