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12-17     来源:西区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8-00123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8-12-12
  • 发布日期:2018-12-17
  • 文  号:攀西府办〔2018〕92号
  • 有 效 性 :3

攀西府办〔201892

 

 

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西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12

西区深化放管服改革

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通知的通知》(川办函〔201878 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18149号)要求,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力度,推动最多跑一次”“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等改革事项取得重大突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一、以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动力

(一)对现有审批和许可事项逐一梳理,除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的项目外,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对一些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的变相审批和许可事项,要尽快加以整改。(区委编办牵头,区级各部门负责)

重点任务:

1.继续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在《四川省行政权力清单(2018 年版)》和《攀枝花市行政权力清单(2018 年版)》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攀枝花市西区行政权力清单(2018 年版)》制定,并同步指导区级各部门动态调整清单。(区委编办牵头,区级各部门负责)

2.按照国务院要求,启动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行审批和许可之实,消除审批和许可的灰色地带。(区委编办牵头,区级各部门负责)

(二)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减并工商、税务、刻章、社保等流程,力争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5个工作日以内,其中企业设立登记3个工作日,刻制公章、申领税务发票及社会保险登记2个工作日。(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等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点任务:简化企业登记程序,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压缩申领发票时间,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底前力争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并大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等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重点开展照后减证,能取消审批的予以取消,部分可改为备案、告知承诺;对暂时不具备取消条件的,要通过多证合一等方式优化服务。(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点任务:

1.年底前,制定第一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的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区委编办、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逐步推动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区委编办、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区委编办、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对全国统一的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将目录以外符合整合要求的证照事项分期分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进一步加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区级各部门间的认可和使用。(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点任务:

1.年底前进一步拓展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增加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等企业类型,进一步压缩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2.简化优化注销业务流程,对没有拖欠社会保险费用且不存在职工参保关系的企业,社保部门及时反馈注销无异议意见,同步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注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3.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简易注销业务协同,在企业简易注销公告前,设置企业清税提示;对有未办结涉税事项的企业,税务部门应在公告期届满次日提出异议。(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负责)

(五)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全面承接省、市下沉办理生产许可证事项。(区质监分局负责)

重点任务:按照省、市下沉办理生产许可证事项要求,立即承接;按规定时限办理完成。(区质监分局负责)

(六)深化商标注册等便利化改革,逐步将商标注册审查时间压缩到4个月以内。(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重点任务:大幅缩短商标注册周期,年底前向社会公开商标数据库,将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压缩至6个月。(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进一步清理精简审批、核准等事项。加快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点任务:

1.分类清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组织开展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化、标准化工作,规范审批实施方式,统一公布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区发展改革局负责)

2.大力推行联合评审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推进投资项目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全过程咨询改革,优化整合审批前的评价评估环节。(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使用,加快项目审批管理服务一网通办。(区发展改革局负责)

(八)优化项目报建审批流程。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一半。推行联合审批、多图联审等方式。解决审批前评估耗时长问题,及时动态修订评估技术导则,合理简化报告编制要求,积极推广区域评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点任务:优化项目报建审批流程。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大力推广并联审批,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以及区域评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大力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保障不同所有制主体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公平待遇,破除地方保护;对于具有垄断性的行业,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放开竞争性业务。制定政策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出台优惠政策要以普惠性政策为主。(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级相关部门负责)

重点任务:

1.年底前组织区级各部门完成对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自查,并在年底前自行清理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的内容。(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级相关部门负责)

2.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持续查处并公布行政垄断案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3.在政府采购领域政策制定中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评估相关规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区财政局负责)

(十)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断缩减清单事项,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区发展改革局负责)

重点任务:年底前根据国家修订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利用好信息公开平台,实现清单事项网上公开便捷查询。(区发展改革局负责)

(十一)深化税制改革,继续推进结构性减税,研究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推动扩大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等减税降费政策落地。(区财政局、区税务局负责)

重点任务:

1.落实好已出台的扩大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等减税降费政策,研究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方案。(区财政局、区税务局负责)

2.开展优化税收环境专项行动,年底前实现部分行业企业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联网报送,最大限度压减企业办理纳税时间。(区税务局负责)

(十二)加强依法治税,减少征税自由裁量权,增加透明度。全面加强税收征管,坚决查处偷逃税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行为,对大案要案要一抓到底、公开曝光。(区税务局牵头,区公安分局负责)

重点任务:开展多轮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积极研究建立防范和打击虚开骗税的长效机制。(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负责)

(十三)积极推行中央、省、市清费减费举措,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督促相关单位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继续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经信商粮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点任务:

1.年底前完善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区发展改革局负责)

2.落实好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等停征、免征工作。(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负责)

3.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负责)

4.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年底前对住建、交通、商业银行等重点部门和行业进行集中检查,公开曝光部分涉企违规收费典型案例。(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负责)

(十四)治理各种中介服务乱收费,对与行政机关暗中挂钩、靠山吃山的红顶中介,坚决斩断利益关联,破除服务垄断,严肃查处其中的腐败行为;对串通操纵服务价格甚至欺诈勒索的各类灰中介”“黑中介,要依法整治和打击。(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级相关部门负责)

重点任务:依法整治红顶中介,督促取消、降低相关单位中介服务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重点查处将本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行为,依法整治和打击各类灰中介”“黑中介。对发现的腐败行为和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级相关部门负责)

(十五)降低企业融资、物流、用能等成本,继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经信商粮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等区级相关部门负责)

重点任务:

1.全面落实好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改革,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全面清理规范电网企业在输配电价之外的收费项目等,年底前实现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 10%。(区发展改革局负责)

2.年底前实现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推动简并货运车辆认证许可,取消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推行货运车辆跨省异地检验。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推动简化物流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手续。(区经信商粮局、区环境保护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年底前推动实现流量资费下降 30%以上,推动家庭宽带降价 30%、中小企业专线降价 10%—15%。(区经信商粮局负责)

二、以创新监管管出公平和秩序

(十六)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推动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点任务:

1.推动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检查结果全部公开。年底前,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统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2.完善信用体系,建立防范和减少失信行为长效机制。(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七)对有投诉举报等情况的要进行重点或专项检查,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并在面上存在严重风险隐患的要进行过筛式排查。规范检查程序,事先严格报批。(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点任务:

1.年底前对投诉举报涉及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专项检查,逐步形成规范的检查程序。对重大突发事件涉及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排查。(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分析全区生态环境举报信息,对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预警,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区环境保护局负责)

(十八)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点任务:

1.推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子系统建设,通过分类梳理区级部门和地方现有监管信息平台,联通汇聚重要监管平台数据,推动监管信息全程可追溯和一网通享,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技术平台支撑。(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级有关部门负责)

2.有效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资源,推进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3.强化对辖区内CCC强制性认证监管力度。(区质监分局负责)

4.年底前实现对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全程使用移动 APP系统。(区质监分局负责)

(十九)推进信用监管,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点任务: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这个平台,推动建立健全协同监管平台,加快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公示,强化企业公示责任,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十)坚决纠正一些部门不守信用承诺、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街道、格里坪镇负责)

重点任务: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对拒不履行承诺、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要依法依规追责,年底前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区发展改革局负责)

(二十一)坚持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区分不同情况,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质量底线。对符合发展方向但出现问题的,要及时引导或纠正,使之有合理发展空间;对潜在风险很大,特别是涉及安全和可能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后果的,要及早发现问题、果断采取措施;对以创新之名行侵权欺诈之实的,要予以严惩。(区级相关部门负责)

重点任务:做好引导和规范共享经济健康良性发展有关工作。(区发展改革局负责)

三、以优化服务服出便利和品质

(二十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最繁最难的领域和环节,聚焦需要反复跑、窗口排队长的事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级相关部门负责)

重点任务:

1.年底前完成问题疏解行动,解决企业和群众关注的堵点难点问题。(区政府办公室负责)

2.通报一批群众办事难、办事繁的典型案例,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区政府办公室负责)

3.督促区级相关部门对照十省百家办事大厅暗访督查和改进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专题调研发现的问题,加快整改,持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二十三)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大清理减并力度。

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探索实行承诺制,事后进行随机抽查,依法严厉处罚虚假承诺并纳入信用记录。(区法制办牵头,区级相关部门负责)

重点任务:

1.年底前全面清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积极推动地方清理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公布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区法制办牵头,区级相关部门负责)

2.年底前选取部分证明事项开展告知承诺制试点。(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二十四)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按照应上尽上的要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大幅提高网上可办政务服务事项的比例。(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级相关部门负责)

重点任务:年底前实现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级相关部门负责)

(二十五)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成,推动实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级相关部门负责)

重点任务:完善区、镇(街道)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动将垂直管理部门在西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年底前实现区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比例不低于70%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推动实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格里坪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负责)

(二十六)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若干领域开始,实现在不同地区间联网办理,再逐步扩大范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重点任务:年底前确保我区至少有1个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加快实现外出农民工、外来就业创业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覆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十七)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精准到位的服务。

建设好双创示范基地,支持众创空间提升品质。推动大中小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创客融通创新,缩短创新周期,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教育体育局、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区经信商粮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点任务:

1.年底前推动支持双创示范基地重大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梳理形成创新创业痛点”“堵点清单,逐项提出解决措施,推动形成一批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技术应用的创新创业支持平台。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区经信商粮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2.推动众创空间向专业化方向发展,鼓励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负责)

3.进一步优化对创业创新型企业服务,在商事登记、专利申请等方面给予更多便利,积极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健康发展。(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负责)

4.梳理职业技能培训权力事项、服务事项,根据国家、省、市出台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和服务的指导意见,出台我区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和服务指导意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十八)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新模式发展,让偏远地区和基层群众能够分享优质公共服务。(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教育体育局、区经信商粮局、区卫生计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点任务:

1.进一步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区卫生计生局负责)

2.基本建成区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推动区域医疗信息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区卫生计生局负责)

3.推进数字资源服务普及行动、网络学习空间覆盖行动等工作,持续推进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试点建设,探索利用宽带卫星实现边远地区学校互联网接入,运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区教育体育局负责)

(二十九)加快水电气、公证等服务领域改革,引入社会竞争,强化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解决办事手续繁、效率低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司法局、区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点任务:

1.年底前,全面推行公证服务方面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公证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信息系统对接,提高服务效率。(区司法局负责)

2.年底前,推动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减到 50 个工作日以内。(区经信商粮局负责)

3.大幅压缩办水办气时间,推动取消申请费、手续费等收费。(区城市管理局负责)

(三十)全面推动使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坚持联网是原则、孤网是例外,做好区级部门自建业务信息系统的整合接入工作,推进审查事项、办事流程、数据交换等方面标准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党政网管理中心牵头,区级相关部门负责)

重点任务:推动区级相关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实现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区委编办牵头,区级相关部门负责)

(三十一)大力推动跨部门、跨层级信息数据开放共享,推动实现区级各部门数据共享、满足地方普遍性政务需求。(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级相关部门负责)

重点任务:年底前,制定并发布区级部门第一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级相关部门负责)

(三十二)筑牢平台建设和数据共享安全防线,确保政务网络和数据信息安全,保护好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区党政网管理中心牵头,区经信商粮局、区公安分局、区委保密局牵头,各区级相关部门负责)

重点任务: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政务数据共享安全管理,提升政务平台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区党政网管理中心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区级各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汇报衔接,结合我区实际,明确工作举措,细化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区级各部门于 2018 1220日前将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书面报区政管办。

(二)探索创新。区级各部门要主动对标先进,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各牵头部门要将各自牵头的重点任务贯彻落实情况,于20181220日前,书面报区政管办。

(三)狠抓落实。区政府将把此次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本年度督查重点,强化督查督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审核: 向军宇   责任编辑: 谢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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