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西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12-17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8-00121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8-12-06
  • 发布日期:2018-12-17
  • 文  号:攀西府办〔2018〕89号
  • 有 效 性 :3

攀西府办〔201889

 

 

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攀枝花市西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6

攀枝花市西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做好金融服务三农的一项紧迫任务和长期制度安排,也是促进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手段。为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和政策实施环境,夯实农村金融普惠工作信用基础,发现和增进农户信用价值,推动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解决三农发展的资金瓶颈,繁荣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同时降低涉农信贷风险,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135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意见》(攀府发〔20163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政府主导、人行推动、多方参与、合作共赢的基本原则,以信贷征信体系为载体,以信用评级为手段,以构建激励惩戒机制为重点,不断完善信用担保体系,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文明风尚,进一步促进农村地区信用与经济良性互动、农村经济与金融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2年时间,建立起符合西区实际,以农户、农村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村经济主体为主要实施对象,以信用档案和信用评级为基础,以信用对接和信用增信为核心,以信用文化为保障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模式。通过建立信用档案和评定信用等级,整合和引导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组织所掌握的行政资源、金融资源、社会资源向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村经济主体倾斜,使农村经济主体在主观上提升信用意识,在客观上提高守信能力,实现政策助农、信贷支农、信用惠农、服务便农的总体目标,有效促进农村信用环境在整体上显著改善,信用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更加突出,农村经济金融得以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档案。一是建立农户信用档案。农户信用档案主要以区域各金融机构已建立的农户经济档案为基础,整合财政、税收和各农业主管部门依法公开的已有数据,对农户进行逐户建档,并建立数据质量责任制和数据定期更新机制。二是建立信用镇、村、其他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档案。建档过程中,按照少而精的原则选取指标,尽量降低采集和维护成本,简洁实用地反映镇、村、农户及其他农村经济主体的基本信用状况,形成动态的考核机制。

(二)开展信用评价。编制统一的《攀枝花市西区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镇评定办法》(附件 1),对农户、镇、村进行评分。其他农村经济主体纳入农村信用体系,进行建档评级授信,不采用评定的方法。

(三)统筹各方资源实施信用对接。强化信用评价成果应用,

充分发挥信用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村经济主体在金融、财政资金支持和政府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实行一揽子优惠政策,汇集各方资源向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村经济主体倾斜。一是做好政策助农工作。区财政局、区农林畜牧局等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向信用级别较高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村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基地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倾斜,打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掌握先进技术、信用制度健全、发展前景良好的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村种养殖大户、农副产品流通市场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做好信贷支农工作。支持人民银行促进征信管理、支付结算以及再贷款、再贴现等金融政策相融合,以信用为切入点,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支持。金融监管部门要帮助和指导银行与保险公司在农村金融市场加强合作,监测和防范涉农信贷与保险的合作风险。涉农金融机构要优先满足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村经济主体的融资需求,对信用村和信用镇优先配置信贷资源;要针对农村生产、农民创业和农村消费需求等加强金融产品创新,简化审批手续,提高信用贷款额度,实施利率优惠,充分发挥信用引导信贷资金配置的正向激励作用。三是做好信用惠农工作。农业主管部门要出台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村经济主体的优惠倾斜措施,如对信用农户加大贷款利息补贴额度,优先推荐参加评优评先;对信用村和信用镇优先安排各级财政投入的农业项目、支农资金;鼓励格里坪镇农资经销机构对信用户实行农药、化肥和种子先用后付款的优惠。四是做好服务便农工作。进一步完善涉农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网点,鼓励非涉农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信用基础较好的农村地区,加快推进支付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动刷卡无障碍示范区建设,不断丰富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项目。

(四)加强农村信用文化建设。要采取有效的宣传方式和适宜的宣传载体,大力开展农村信用文化建设,广泛宣传和普及征信及相关金融知识,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在农民生产技能和就业创业培训服务体系中增加信用和金融知识,在格里坪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农家书屋、电影文娱下乡等文化惠农工程中添加诚信内容;大力培养和宣传信用先进典型,让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守信得益、失信受损的信用文化,加快改善农村地区的信用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按照政府主导、人行推动、多方参与、合作共赢的基本原则,区财政局、区农林畜牧局、格里坪镇、攀枝花农商银行西区支行等组成西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推动、重点攻关、解决疑难、督查考核等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负责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日常工作。为充分利用攀枝花农商银行的优势资源,格里坪镇可根据每个村实际情况向农商银行推荐金融联络员,通过金融联络员直接助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主动服务解决农村经济主体贷款手续繁琐、成本高、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以金融服务、金融知识宣传等手段打造良好信用环境。

(二)明确分工,强化沟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交流,定期会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集中力量解决工作瓶颈和综合性问题,建立定期统计报告制度。工作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成员单位反馈动态信息。根据有关要求,组织、策划、编制农村经济主体基本信息档案指标,定期通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整合履职资源,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三农的信贷投入。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西区支行负责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数据导入、运用和维护,保证数据库的稳定、安全运行。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利用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全面推进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开展信用对接工作。各涉农金融机构要认真做好农村经济主体基本信息的采集和信息档案的建设工作,有效利用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开展信用评价,不断创新业务管理模式和金融服务方式,对守信主体给予融资便利,切实增加农村信贷投入。

(三)落实责任,加强考核。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市委、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台账内容和市、区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要纳入区政府年度总体规划和目标考核。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分级管理和归口职责,根据实际制定配套措施,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具体、措施到位、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阶段

(一)信息采集实施阶段(201812月底前)。建立健全西区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农村经济主体建立电子信用档案,并以易采集、可更新、实用性高为导向,梳理信息采集指标,建立完善信息更新方式;形成统筹各方资源向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村经济主体倾斜的有效信用对接模式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政策示范效应。

(二)完善推广阶段(2019年以后)。完善和总结2018年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模式架构、实施流程和制度措施,建立科学、客观的评价机制,形成具有西区特色、可借鉴、可复制的农村信用体系工作模式,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长效机制,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提升农村金融及社会服务水平。根据农村经济主体建档情况逐步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镇评定工作。

 

 

审核: 向军宇   责任编辑: 谢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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